山東代表曹務順:剖析煤炭事故高發八大原因,提出十條對策減少事故
山東代表曹務順在本次兩會上帶來了一份《關于我國煤炭事故多發的原因及對策的建議》,這份《建議》目前已經得到了20名代表的簽名附議。是什么令如此眾多的全國人大代表對這份《建議》表示關注和贊同?作為一名來自煤炭行業的代表,曹務順直言:“中國煤炭形勢嚴峻!”
-現狀:煤炭安全和煤炭能源形勢同樣嚴峻
“現在煤炭生產以每年增產兩億多噸的速度增長,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安全生產重視不足,怎么能不出事呢?”作為山東里能集團董事長,曹務順代表長年從事煤炭生產工作,對煤炭行業的現狀深有感觸。他告訴記者,從前我們所關注的煤炭安全問題,大都出自一些私營小煤窯,對于這樣的小煤窯,出現問題之后,采取了停產整頓的措施。但是最近一段時間,一些大型煤炭生產企業卻成為了煤炭安全問題的焦點。自2004年10月以來,全國連續發生多起特別重大煤礦安全事故,特別是孫家灣礦難有214名礦工遇難,成為近50年罕見的特別重大事故。
“中國煤炭形勢嚴峻!”曹代表這樣評價目前的行業現狀。
對于“中國煤炭形勢嚴峻”這句話,曹務順解釋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人們直接感受到的煤炭生產安全問題;其二是指煤炭能源的問題。我國雖然煤炭資源豐富,但是總量畢竟是有限的,如果照現在的速度開采下去,結果令人非常擔憂。同時,出于眼前利益的考慮超速度地開采必然造成不符合設計要求,這就在安全問題上埋下隱患。因此,在煤炭生產這個問題上,必須建立長效機制,從長遠發展考慮問題。
-分析:超能生產是“禍首”
“從目前情況來看,安全投入普遍不足。”曹代表對于現在煤礦的安全生產條件不無擔憂,他介紹說,一些個體煤礦連起碼的安全裝備都沒有,基本上不具備開采條件。在一些年產量不足10萬噸的煤礦,噸煤生產成本大約12元,其中礦工每人每噸的工資成本為3至4元,根本沒有什么安全投入。
同時,由于煤炭開采本身就是一個高危行業,必須從安全技術手段上和管理水平上加以提高。現在不單是小煤窯,大型企業集團也事故頻發,這說明我們現在的管理水平和技術裝備還比較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本來設計年產300萬噸的礦井,卻年產600萬到700萬噸,這怎么能不出現問題呢?”在分析原因的時候,曹代表特別指出了目前煤炭行業超能力生產所造成安全無法保障的問題。他分析指出,目前煤炭價格比兩年前大幅上揚,受行情看好與高額利潤刺激,煤炭行業超設計能力生產與頻繁“擴能改造”現象成風,許多煤礦紛紛挑戰生產能力的“極限”,這不僅造成大量資源浪費和加速煤炭資源枯竭,更成為煤礦安全事故頻發的“禍首”。曹代表通過數字指出,全國27個產煤省區中,有20個省區超產,其中19個省區超產10%以上,有些甚至達到了50%,比如一家原設計生產30年的煤礦,因為大量超能力生產,僅用不到10年就采空了。
-對策:提高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改變我國能源結構
山西省去年年底推出了煤炭事故死亡礦工賠償金不得低于20萬元的新標準。曹代表認為,由政府強制規定一個較高的最低死亡補償標準,并確保死難者親屬擁有向煤礦企業索取更高補償的權利,不失為一條遏制礦難的有效途徑。
像這樣對于改變煤炭行業事故高發的舉措,曹務順代表一共提出了10條,分別涉及建立安全生產的法規、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提高從業者準入資質、提高賠償標準、改變我國能源結構等問題。
曹代表告訴記者:“世界上發達國家的核能比例占到總能源消耗比重的30%,如果我國能夠將核能發電比例提高到20%至30%,一年至少可以節約幾億噸煤,這樣能源壓力就可以大大減輕。”他認為,從大局上考慮,我國應該加快能源結構的改變,去年我國的煤炭產量是19億多噸,而且以每年2億噸的速度遞增,在完全改變這種能源結構比較困難的情況下,比較可行的做法是盡快發展核電,此外在風能、水能方面也應該加快發展。
“煤炭行業應該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標本兼治,以治本為主,只有這樣才能取得長遠的發展,這也正是目前所提倡的科學發展觀的本意!”曹務順代表說。
大力推動“煤礦殺手”變“能源新秀”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局長王守禎建議———
“稍加注意就可以發現,我國煤礦發生的重、特大生產事故,80%以上都是瓦斯爆炸。而實際上,瓦斯還是一種優質的新型清潔能源。”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煤炭工業局局長王守禎為此建議,國家應該大力推進煤層氣,也就是人們俗稱的“瓦斯”的開發與利用,變害為利。
據王守禎代表介紹,我國是世界上第三大煤層氣儲量國,埋在2000米以內的煤層中,含煤層氣資源量總量約為31.46萬億立方米,相當于450億噸的標準煤,儲量相當可觀。煤層氣不僅可以像天然氣一樣直接使用,而且也可以液化成汽車燃料。它的熱值與常規天然氣相當,是通用煤氣的二到五倍,而且十分環保,燃燒后很少產生污染物。
王守禎代表說,我國的煤層氣資源分布在全國24個省市自治區,其中山西、陜西、內蒙古占到了總量的50%以上。以前,采煤過程中排出的煤層氣,多數是作為廢氣大量排入大氣中,既造成了嚴重的安全隱患,又浪費了能源,同時也不利于環保。如果將煤層氣進行合理地開發利用,將是一舉三得的大好事。
在煤層氣的開發利用上,我國已經起步。王守禎代表說,在山西,亞洲最大的煤層氣電廠———寺河煤層氣電廠項目已經開工建設;國家還將成立國家煤層氣工程研究中心,推進煤層氣綜合開發利用。
“對于這么寶貴的資源,國家一定要從戰略高度加以重視。”王守禎代表說,“到目前為止,我們更多的主要還是停留在勘探研究階段,沒有進入實質性開發。國外有關煤層氣的科研經費早就超過了數億元,而我國對于煤層氣的科技投入還不足2000萬元,這些錢是遠遠不夠的。”
王守禎代表表示,由于我國煤層氣產業正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政府必須加大投入,并通過有關政策進行培育、扶持與引導,盡快將這個“煤礦殺手”改造成能為國民經濟做貢獻的“能源新秀”。
關注·看法
-死亡賠償金應提到25萬元以上
包括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龔華基在內的多位全國政協委員認為,一些私營煤礦打發一名遇難礦工只需1萬—5萬元,國營煤礦對遇難礦工的賠償也多在5萬元以內,如此低廉的事故賠償額度,根本無法對責任單位形成威懾力。
因此,他們提案建議,最大限度提高傷亡賠償金額標準,將礦難死亡賠償金定位在25萬元以上,促使礦主狠下決心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修改現行煤礦法規,使其更具針對性、嚴厲性和操作性。
-強制經營者出錢保安全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卞耀武等提案表示,要把保障安全生產投入作為遏制礦難等安全事故發生的主要手段來抓。他們建議:要強化安全生產投入法定責任人,有關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并對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關注·聲音
鄭州大平礦難、陜西銅川陳家山礦難,雖然有自然災害等因素,但這兩個煤礦都存在著嚴重超設計能力現象,這種現象與礦難的發生有著必然的聯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二司一位負責人說
比起因價格攀升所帶來的高額利潤,礦難損失簡直就是毛毛雨。———山西太原西山地區一位礦主說
一般小煤礦發生事故后,“一條人命”也就值10萬元左右,其中遇難者家屬拿到的也就一半。———曾經營過小煤礦的知情人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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