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嚴肅處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污染事件相關責任人。
會議聽取了關于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調查處理的匯報。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傷,并引發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和特別重大水污染責任事件。會議同意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吉林省環保局等單位有關責任人員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會議強調,當前正值冬春事故高發期,各地區、各部門必須把加強安全生產和妥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要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不放過一起事故的處理。
事件回放:
松花江污染案
2005年11月23日,受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響,松花江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啟動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采取措施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發生后,監測發現苯類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質污染。苯類污染物是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的有機物。接到報告后,國家環保總局高度重視,立即派專家趕赴黑龍江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污染防控工作,實行每小時動態監測,嚴密監控松花江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
污染事件發生后,吉林省有關部門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豐滿水電站的放流量,盡快稀釋污染物;實施生活飲用水源地保護應急措施,組織環保、水利、化工專家參與污染防控;沿江設置多個監測點位,增加監測頻次,有關部門隨時溝通監測信息,協調做好流域防控工作。黑龍江省財政專門安排1000萬元資金專項用于污染事件應急處理。
11月13日16時30分開始,環保部門對吉化公司東10號線周圍及其入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斷面白旗、松江大橋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斷面等水環境進行監測。14日10時,吉化公司東10號線入江口水樣有強烈的苦杏仁氣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標均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松花江九站斷面5項指標全部檢出,以苯、硝基苯為主,從三次監測結果分析,污染逐漸減輕,但右岸仍超標100倍,左岸超標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斷面只檢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標108倍,硝基苯未超標。隨著水體流動,污染帶向下轉移。11月20日16時到達黑龍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開始超標,最大超標倍數為29.1倍,污染帶長約80公里,持續時間約40小時。目前,污染帶已流過肇源段。
監測數據分析表明,江水污染程度呈現下降趨勢。11月22日18時,吉林省境內第二松花江干流所有斷面苯和硝基苯已全部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11月22日23時,肇源斷面硝基苯濃度已大大降低,超標0.42倍。11月23日始,該斷面未檢出苯超標。23日零時硝基苯濃度為0.021mg/L,超標0.24倍,23日1時,濃度為0.0154mg/L,達標。目前,哈爾濱市飲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6公里四方臺斷面,未檢出苯和硝基苯,表明松花江段水質尚未受影響。根據水流速度,預計11月23日晚到達哈爾濱市四方臺取水口,11月25日下午流過哈爾濱市江段。松花江哈爾濱以下段將匯入呼蘭河、湯望河、牡丹江等較大支流,由于流量增大,物理、化學作用增強,污染物污染程度會不斷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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