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安監局獲悉,《廈門市生產安全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辦法》已印發并開始實施。
今后,凡是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或事故應急救援不及時、隱瞞事故、或事故處理不落實的;行業主管部門或安委會將牽頭,邀請安監、監察、工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及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專家組成約談小組,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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