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第二河務局在水政工作中堅持做到“四心”,妥善化解水事矛盾糾紛。同時,逐步完善內外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實現“陽光水政”。
一是“熱心”,要求水政人員對待來訪者要像對待自己的親戚朋友一樣熱情,向其講明政策法規,說清道理,以理服人;
二是“耐心”,因來訪人往往不懂法,文化水平亦不高,有時反映一個問題往往表達不清,一時半刻不能講清問題,該局要求水政人員必須耐心傾聽,不要以“急”對“急”,以“硬”碰“硬”;
三是要“專心”,對來訪人提出的問題認真思考,有時要從來訪人的角度為其考慮,認真解答,幫助其依法律按程序辦事;
四是“誠心”,對一些反復纏訴的來訪者,要求做好開導工作,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之以法。
武陟第二河務局將水政工作視為聯系群眾,提高辦案質量,促進隊伍建設的一件大事來抓,逐步完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實現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雙管齊下的監督格局。通過邀請鄉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提高了水事案件處理的透明度。通過加強水政信息溝通,做到職責上分,思想上合,業務上分,管理上合,形成了交流密切、上下聯動、立體交叉的大水政格局,杜絕“暗箱操作”,使水政工作“陽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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