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晚23時許,正在進行夜巡中的日照交警東港大隊民警在老城區福海路與正陽路路口發現了一輛福特小轎車,它一會靠邊停車,一會又想調頭轉彎。就在細心的民警準備上前進行盤問的時候,后面一束車光照來,行跡詭異的它立即現了原形。
原來,這是自作聰明的違法駕駛人王某,在自己轎車的車牌上貼了幾乎可以亂真的數字貼,想躲避電子警察拍攝的。誰曾想躲避了電子眼的拍攝,卻逃不出交警的火眼金晴。雖然這種新奇的數字貼具備一定仿真性,但是,經過燈光照射卻并不具備反光的功能。王某一時的僥幸卻換來了沉重的代價。
夜巡民警結合當前交警部門正在開展的涉牌涉證集中整治活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1款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處罰規定,給予其記12分、罰款2000元,并立即扣車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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