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局在安全監管實踐中探索出一條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即以鄉鎮為單位,化零為整,集約經營。具體來說,就是將各鄉鎮原有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集中起來,從網點數量上減至一至兩個在經營方式上實行聯合經營。這種做法的優點在于:
一、有利于提升企業本質安全
各鄉鎮原先按規劃一般都布設了4—10個經營網點,如今減至一至兩個,這樣。有利于將分散的安全資金投入集中起來,打造一至兩個符合安全要求的標準化零售經營網點,從而在本質上確保了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安全。
二、有利于安全監管,節約管理成本
將各鄉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集約經營之后,由于經營網點數量大大減少了,安全監管部門便從原先在各經營網點間疲于奔波監管中解脫出來,大大節約了人力、物力、財力,有效縮減了行政管理成本。
三、有利于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凈化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實行集約經營模式后,各鄉鎮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業主便團結起來,扭成一股繩,共同打擊不按規定到當地批發部門統一采購煙花爆竹等非法經營行為,同時能夠更好更有效地配合安全監管部門打擊各種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凈化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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