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大橋坍塌”案的關鍵證據之一——省安監部門出具的事故調查報告,因以保密為由拒絕向社會公眾甚至是當事人公開后,被船方楊雄堅稱無理無據,并向省安監局申請撤銷該報告。遭到省安監局的“駁回”復函后,近日楊雄再次向省政府、省安監局申請撤銷。
申請理由
公眾有權了解真相
去年12月,在民事索賠案開庭審理之前,楊雄便向省安監局提交撤銷調查報告的申請函,稱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省安監局無權對“九江大橋”案進行調查,而其所出具的調查報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該案屬普通交通事故,不符合《保密法》規定的保密情形。而九江大橋為公共設施,其倒塌坍塌事故社會影響重大,公眾有權了解事故發生的原因。而公布事故真相不會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
安監局復函
未經省府同意該保密
對此,省安監局上月復函稱,“九江大橋”事故雖然是水上交通事故,但也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同時其涉及到航標燈錯判及九江大橋施工安全問題,因此安監部門適用《安全生產法》等進行調查并無不妥。至于保密,事故調查報告是事故調查組上報省政府的內部文件,在未經省政府批復同意前,有關規定要對調查內容進行定密。而經省政府同意后,已于去年9月向社會公開了事故處理情況。
再次申請
應由海事部門依法調查
對此,楊雄認為,九江大橋擴建工程的質量問題與本案無關,至于其對通航安全的影響問題依法也應屬海事部門監督管理,因此該案應由海事部門依法調查處理,省安監局并無調查權。對于復函所稱的事故調查報告“已向社會公開”,楊雄認為僅公布處理結果算不上公布。
楊雄還認為,省安監局一面主張有調查權,一面又將責任推給省政府及法院,自相矛盾。近日,楊雄再次向省安監局申請撤銷該調查報告,并將此申請同時向省政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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