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孫華山帶隊檢查了本市東城區、朝陽區煙花爆竹銷售點。檢查組一行重點檢查了產品數量、儲存管理、安全標識等,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春節。
昨天下午,在朝陽區工人體育場附近的一家煙花銷售點,孫華山首先詢問了經營者是否具備完整的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和安全記錄,并查看該銷售點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單位自查表》。據了解,在朝陽區的200余個煙花銷售網點,都配備了這樣的安全監管手冊,并要求銷售點每天自查,一天填寫一頁報告。
孫華山在檢查中要求有關部門,對銷售點里的大型煙花再一次進行產品檢驗,保證所有煙花銷售點所賣的都是燃放合格的產品。
按照國家標準,煙花爆竹被劃分為四個級別,危險性從高到低依次為A、B、C、D,并在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上明確標注。本市規定,五環路內地區只允許銷售和燃放C、D級煙花爆竹。五環路以外則以C、D級品種為主,在旅游度假村等室外大的開放空間,專業人員可燃放B級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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