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葫蘆島訊 (記者陳軍) 昨日,記者從葫蘆島市紀檢委了解到,葫蘆島市已有14名機關干部主動撤出煤礦的股份和投資,資金總額達160多萬元。
8月30日,中紀委、監察部等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的問題。通知要求有關人員在今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資,對逾期不撤者一經查出就地免職。
通知發出后各地情況不一,內蒙古在9月22日前,沒有一名干部撤出煤礦,一些人表示寧可不做官也不撤資。
據了解,葫蘆島這14名干部最高級別是副縣級,最小級別是科員,他們以自己的名義投資入股,所投資的煤礦既有集體所有制煤礦,也有個體私營煤礦。這些干部已在規定的最后期限之前撤出投資。
葫蘆島市清理投資入股工作第一階段,要求投資入股的人員必須在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資,向本單位紀檢監察或者人事部門報告和登記,并要填表人領導作保證。
在第二階段,對股份制煤礦和個體私營煤礦逐一進行核實,公開舉報電話,對于沒在規定期限內撤出投資和股份的,一經查實,就地免職。目前,紀檢監察部門正在對這些撤出投資人員的資金來源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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