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推遲"大限"顯露"軟政權化"
2005-10-29
來源: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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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拉鋸戰”對峙疲憊中的“官煤”撤資傳出這樣一條消息:為敦促“官煤”撤資,河南已經三改“大限”———從國家四部委規定的9月22日,到河南省自我“寬限”的10月10日,再到撤資工作取得部分進展后,再次將大限延至10月15日。專業人士分析認為,該省“官煤”撤資過程一波三折,凸顯“紅頂煤商”與政令博弈相當激烈,表明打擊“官煤勾結”任重道遠(據10月27日《工人日報》報道)。
實際上不僅是河南省,從中央到各個地方,自上而下都在無限期、無限次、無限耐心地推遲“大限”,“大限”實際已成為一個笑柄。先有“大限已至無一人撤股”的尷尬,再有內蒙古官員“寧丟官也不撤股”的囂張,然后到各地“明退暗持尋找代理人”的暗戰,種種公然挑釁下,只見李毅中訓斥而不見官帽落地,只見大限一再推后而不見硬招,國法由于遭遇“軟執行”而權威掃盡。
一個可怕的概念陰影突然躍入我的腦海,官商如此頑固,政令如此難推,執行如此疲軟,這難道不正是發展中國家“軟政權化”的癥狀嗎?
所謂軟政權,指的是發展中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行政命令貫徹能力退化、行政實施效率低下和法律規則被任意破壞而引起的綜合現象。
政府清理“官煤”的行動下,與煤商勾結的公務員,采取各種方式對抗中央政令維護既得權力利益,勢單力薄的中央部門使不出硬招,深陷利益之中的地方政府又態度曖昧,以致“大限”被無限期地推遲,這是實實在在的“軟政權化”癥狀:官商在反法治的互利和互誘中軟化政府權威、耗散政府信用、分食特殊暴利。
其實不僅是清理“官煤”,在很多方面都表現出了“軟政權化”的失范狀態。八部委治
理房地產市場的政令如猛虎出山,可到了地方就成了花拳繡腿,權、貴、學的勾結成為“硬權力”;高層銳意力挺環境保護,可很多地方的環保局卻充當著污染企業的代言人,污染越嚴重的地方環保局越富;審計署一次次掀起審計風暴,可中央部門是屢審屢犯,審計權力也難以滲透到地方。權力與利益集團的結盟成為“絕對權力”,人來錢掩,法來群抗。
任這種“軟政權化”擴散的后果是可怕的,分利集團利用“軟政權化”聚斂更多的財富,政權又會在尋租分利中進一步軟化,政府的政治權威很容易被這種惡性循環耗散。
政權必須硬起來,一個有權威的政府,才能不打折扣地向他的人民兌現公文中那些美麗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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