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數字表明,近年以來發生的交通事故中,農民作為責任人員類別,無論是事故次數,還是死亡人數、受傷人數,都高居榜首。2004年至2005年兩年間,海南省鄉鎮公路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747起,交通死亡人數723人,受傷人數2318人,分別占全省事故總數的49.7%、71.5%、55.3%;2006年,農民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63人,高出排在第二位的兩倍多。農民的交通安全已經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
記者3月1日從海南省交警總隊了解到,農村公路和農民的交通安全,一直是全省交警的工作重點。為了抓好鄉村公路的交通安全,提高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交警們做了大量的工作。可是為什么農村的交通事故還是防不勝防呢?
據省交警總隊的專家分析,農村交通事故多發,農民多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根本原因在于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偏低。造成這一現狀固然有歷史的原因,比如農村教育水平相對落后,交通安全教育水平普遍偏低。但除了歷史原因之外,農村交通安全社會宣傳網絡沒有建成,農村交通安全宣傳相對薄弱也是農民交通安全意識偏低的重要原因。
而目前的現狀是,海南省還沒有形成通力合作的交通安全宣傳網絡。首先,從宣傳的人力上來說,目前的交通安全宣傳,基本靠交警一家。一是靠交警路面執勤時的宣傳,另外是交警的上門宣傳。路面的執勤民警的宣傳,還常常因地方政府對交通管理認識不到位而遇到阻力。一些地方政府不但沒有承擔起交通安全宣傳的職責,反認為交警出來執勤,導致一些村民不敢出行,影響了當地的經濟發展,因而不贊成交警外出執勤。在交警這一家,警力不足是全省交警的普遍問題,單單是應付發生在眼前的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就已疲于奔命,更不要說抽出警力來全方面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了。
農村交通安全宣傳不到位的直接后果就是,農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普遍偏低。保亭交警大隊在接受采訪時說,他們那里不少山里村民好飲酒,醉了就倒在馬路上,哪有什么交通安全意識。一次,他們接警稱,一摩托車撞在溝里,2死2傷,結果到了現場,死者和生者都躺在一塊,活著的當事人還沒醒過酒來。
采訪中,文昌的交警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農民若購置一部摩托車,首先上稅300元,交強險180元,檢測費32元,牌證費95元,約600元左右,而一部新車本身才兩三千元,很多人圖便宜,根本不去上牌,也不去年審,導致管理空白。
同時,農村交通運輸網絡不健全,也導致農用車載人引發事故多。從統計來看,農村中出交通事故最多的是摩托車和農用車載客,尤其是后者,不出事則已,一出事總是大事,往往滿車乘客成了受害者。
2004年,一輛滿載乘客的拖拉機在行經三亞天新線6公里+800米處,翻倒在路邊,當場死亡4人,受傷12人。這樣的交通事故還有很多。根本原因就在于,我省農村還沒有形成健全的鄉村交通運輸網絡,尤其是鄉村公路客運網絡。村民在鄉村公路上出行,除了摩托車,就是農用車。
在樂東,村里基本沒有公交,村民出行只能坐摩托車、農用車。最遠的村里到通車的鎮里有30公里車程。所以在黃流一帶,風采車成了農民嫁女的陪嫁,街上路上隨處可見。而打摩的,不但可以到村,而且可以到戶,沒有時間限制,費用也很便宜。
有專家指出,近年來,海南省農村縣鄉道路建設突飛猛進,基本上達到鎮鎮相連,村村相通,但遺憾的是,由于鄉村道路普遍屬于三級以下道路,建設標準低,路面狹窄,路況差,且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設施匱乏,道路行車條件差。
鄉鎮交警人數不到全省交警的10%,卻管理著80%以上道路,目前海南省交警中隊的建制普遍較少,鄉鎮中隊警力長期緊缺與當前農村經濟持續發展,機動車數量成倍增長,農村公路條件不斷改善的現狀形成突出矛盾,已遠遠不能滿足農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據統計,海南省現有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鄉道總里程20873公里,其中縣、鄉、村道路總長16979公里,占公路總里程的81.5%;全省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有交通警察1208人,交通協勤人員777人,其中公安交警中隊33個(包括13個縣級市城區和縣城中隊),僅有交通民警118人,交通協勤人員355人。
調查表明,全省20個農村鄉鎮交警中隊中,正式民警只有52人,交通協勤人員90 人,平均每個中隊正式民警 2.6人,平均20個鄉鎮中隊的每個民警管理176.8 公里的縣、鄉、村公路,警力嚴重不足。有個別交警中隊甚至沒有正式民警,全部由交通協勤人員組成,執法時只能由交警大隊民警或派出所民警帶領上路執勤。
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全省機動車保有量1123295輛,摩托車占了八成以上,全省機動車駕駛人實際人數860757人。在農村,無牌無證違法駕駛現象大量存在,一些報廢或盜搶車輛,也多流向農村。所有這些隱患,全靠警力排查,但是到那里去找這些人手呢?
警力不足、經費困難、道路復雜、意識不強,這些現實的問題,讓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面臨嚴峻的形勢。為此,2006年上半年,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全國交警部門按照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設要求,抓好“一隊一所一崗位”建設,這個一隊,就是交警中隊,海南省公安廳根據本省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情況,把加強交警中隊建設作為交警系統“三基”工程建設的重點。今年春節前夕,公安部也要求當地派出所協助交警管交通。雙管齊下,是否就能解決問題呢?
今年春節前夕,公安部下發通知,明確規定今后農村公安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文昌交警大隊長許振宇在接受采訪時說,其實文昌早在2002年就讓派出所協助管交通,但近來卻有些后勁不足。一是年檢,要求到縣城上線檢測,跑七八十里地,和原來的派出所代辦相比,老百姓覺得很不方便,派出所也無能為力。二是處罰記錄,要求24小時內必須錄入電腦,派出所根本無法做到。
瓊海交警大隊教導員林微章認為,交通參與者當然越多越好,所以他贊成和派出所的聯動,但大多數基層派出所警力有限,工作任務繁重,除了事故維護現場,大型活動警衛外,像平時的宣傳、排查、上路工作很難參與。
2006年,在省公安廳的“三基”工程建設會上,省交警總隊要求加強鄉鎮公安交警中隊建設,并為此作了專門的調研,我省至少應設置78個鄉鎮交警中隊,目前尚缺45個。許振宇說,建交警中隊切實可行,但一談到建一個中隊近百萬元的費用,又不知猴年馬月的事了。
樂東交警大隊林方魯和東方交警大隊張春熙呼吁,交管工作必須齊抓共管。交警處理事故和路面執勤尚可,但要預防事故,得需要社會各界共識和政府的統籌,尤其是政府,更要發揮社會綜治的優勢,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好在沒有交警中隊的瓊中以及缺少交警中隊的文昌、東方、樂東今年都準備建交警中隊。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