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我市為參加市級工傷保險統籌的市內四區企業工傷全殘人員和供養親屬調整了待遇,共涉及467家企業1058人,其中,工傷全殘人員731人,供養親屬327人。調整后工傷全殘人員月人均增長123.47元,供養親屬月人均增長63.01元。
據了解,此次待遇調整的范圍是2007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4級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 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但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
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標準為1至4級工傷全殘人員月傷殘津貼每月分別增加135元、130元、125元和120元,生活護理費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調整計發。
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0元。補發的2008年1至8月份共八個月的待遇已劃撥到上述人員的銀行存折或單位的銀行賬戶中。(記者 陳珂 通訊員 于文杰)
15日前資格認證
從8月起,我市已經對市內四區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1至4級企業工傷全殘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開展了資格認證工作。有關負責人提醒,還沒有參加認證的市內四區1至4級企業工傷全殘人員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請于9月15日前與單位取得聯系,并及時提供戶口簿、《工傷致殘證》等材料,由單位到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工傷待遇撥付處(青島市市南區福州南路9號)進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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