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6日公布了深圳機場“3·01”較大交通事故調查結果,認定事故是司機楊某晰系超速行駛且操作不當,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且楊某晰系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并非救人墜橋。
據“3·01”事故調查組副組長羅宏偉通報,司機楊某晰是陜西省三原縣人,事發前租住在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經營網店。據調查,事故發生當天,楊某晰與吳某某駕車前往機場,計劃共同乘坐航班前往重慶,本應將車輛駛入機場社會停車場內停放,楊某晰錯將車輛駛上離港平臺高架橋,又因操作不當,以97.8km/h的速度(此路段限速50km/h)刮碰路右側水泥護欄,導致車輛失控,撞向在該路段道路右側水泥護欄邊的人群,撞擊到第一人的時候速度為74km/h,事故造成多人傷亡。
羅宏偉介紹,經過調查及檢驗鑒定,事發后司機及乘客體內未檢測出酒精、毒品、國家管制類精神藥品以及麻醉藥品,未發現有利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作案動機,也未發現事發前乘客有干擾司機正常駕駛的行為。
通報稱,事故發生后,司機爬上高架橋護欄墜橋導致重傷,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已排除其因交通事故撞擊導致墜橋,也排除其在事故發生后因救人導致墜橋。
關于事故死傷者賠償方面的問題,由于車主即肇事司機已死亡,且交強險金額不夠賠付死傷者費用,對此,交警部門表示,目前救治和安置費用暫由深圳寶安區政府墊付,初步統計,此次事故的安撫救濟金額估計超過1000萬元,相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研究,保障死傷者及家屬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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