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礦山(含采掘施工,下同)重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結合我縣實際,在《淳安縣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修訂)》的框架下,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礦山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安全與穩定。
2、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事故定義及事故類型
1、事故定義
礦山重大安全事故是指礦山企業在生產、運輸過程中造成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2、事故類型
(1)露天開采主要有邊坡坍塌事故、物體打擊事故、高處墜落事故。
(2)地下開采主要有鑿巖、爆破、中毒窒息、冒頂片幫、裝巖運輸、支護等事故。
露天開采:
1、邊坡坍塌事故
邊坡坍塌事故其主要原因是:①違章開采所致;②地質構造影響;③氣候條件影響等。違章開采是主要的原因,地質構造和氣候往往又與違章開采等因素結合在一起而導致事故發生。
2、物體打擊事故
露天礦山這類事故多發生在宕面的底部或中部,事故主要原因是:①進宕作業不戴安全帽;②系戴安全帽不符合要求;③上巖作業對下宕的影響;④宕面浮石不清或沒有清盡等。
3、高處墜落事故
高宕面開采的礦山這類事故較多,事故主要原因是:①上巖作業不系保險帶;②高處作業方法不當;③安全繩使用不當;④巖索或保險帶安全系數達不到要求等。
地下開采:
1、鑿巖事故
我縣平巷掘進中,多數采用氣腿式鑿巖機,少數采用鑿臺車。這些鑿巖機都是壓氣作動力,因而在鑿巖過程中出現的事故如:由于風水繩接頭不牢,致使風繩飛出打傷人;由于斷釬、鑿巖機下落致使鑿巖機與氣腿將人手指夾傷。
2、爆破事故
這些事故如打老眼,急于到工作面去看爆破效果,個別是由于導火索的燃速不穩定,或是由于處理瞎炮不當,也可能是人工一次點炮的個數太多,還可能由于雜散電流致使電雷管發生過早爆炸。
3、中毒窒息事故
炸藥在爆破中由于反應不完全,常會產生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這些有害氣體能傷害人的呼吸氣管和血液循環組織,輕到使人頭暈目眩,重則要傷害人命。因此,每當平巷掘進放炮之后,必須及時地進行機械通風,而且通風要在30分鐘以后,才能再次進入工作面。
4、冒頂片幫事故
平巷掘進中最容易發生冒頂和片幫。當工作面上放炮通風之后,人們在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清理因爆破而懸浮于巷道頂板和兩幫壁上的浮石,當人們沒有及時清理這些隱患時,只要因打眼、裝載工作稍加振動,這些浮石就有可能掉下傷人。
5、裝巖運輸事故
轉運中有使用礦車加調車裝置的,也有使用皮帶轉載機的,在裝巖和轉運過程中,常易發生掉落傷人、行走壓人、風管接頭飛擊打傷人、操作觸電或是機械壁傷人、礦車的自動滑行傷人。
6、支護事故
無論是架設臨時支架還是砌筑永久支架,也可能在施工中發生一些事故,架支架過程中擠傷人,倒下壓人,拆換臨時支架時棚頂上的填石、背板掉下傷人。
打眼、裝巖、運輸、支架過程中容易產生各種粉塵,這些粉塵被吸入到肺里,就容易使人得各種巖塵病和肺矽病。此外,有些井巷施工還會出現透水等其他事故。
三、應急準備
1、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
(1)應急救援組織。
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府辦聯系安全生產的副主任;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人。
成員單位:縣府辦、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縣衛生局、縣經貿局、縣交通局、縣監察局、縣委宣傳部、有關鄉鎮、部門。
(2)工作職責
①指揮部職責
負責組織全縣礦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礦山、企業開展應急演練。
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②成員單位職責
縣府辦:承接礦山重大安全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指示和批示。
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礦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礦山企業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對礦山企業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備案。
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縣交巡(特)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縣衛生局:負責制定救護應急預案,確定救護定點醫院和受傷人員專業治療方案,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縣經貿局:負責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縣交通局:負責制定公路、水路運輸搶險預案;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有關鄉鎮、部門:配合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救援行動。
2、專業救援組的組成與職責
(1)事故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事故源。該組由縣公安局、縣安監局、企業搶險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由安監局負責。
露天礦山進行警戒,消除隱患,防止事故擴大。禁止任何人在邊坡底部休息和停留,保護現場。
地下礦山準備好照明,合格的長短撬棍。檢查有無炮煙,處理浮險石,檢查支架有無破損和異常現象。檢查工作面上有無瞎炮,有瞎炮時則必須經處理之后,才能進行工作。
(2)安全警戒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對撤離現場工作區域的人員進行清點。該組由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組成,由縣公安局負責。
(3)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該組由縣經貿局、縣交通局等部門及當地政府和事故單位組成,由縣經貿局負責。
(4)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縣安監局會同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根據事故的不同類型擬定專家組人員組成,由縣安監局負責。
四、應急響應
1、響應程序
(1)發生礦山重大安全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
(2)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礦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上級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指揮與控制
(1)組建專業救援組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組建各專業救援組,指揮救援工作。
(2)應急救援
各成員單位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預案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指揮專業救援組進行救援行動。各專業救援組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聽取指導意見。
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控制事故擴大,搶救傷員。
五、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處理
救援行動結束后,指揮部立即組織各有關成員單位成立事故調查小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由省或市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的,指揮部在工作上積極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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