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施工現場規范管理規定的要求,切實的保證員工生命及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爆炸危險場所管理規則》、《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爆破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制此項實施性預案。
1.發生的場所
牡綏鐵路工程三標段施工現場及駐地。
2. 應急指揮中心:
2.2組織機構
組 長:陳 巖(項目經理)
副組長:馬保民(黨工委書記)
金鐵軍(項目副經理)
閆海濱(項目總工)
聯絡組:王 佳(調度)
督導組:張啟功(安質部長)
搶險組:閻 民(機物部長)
疏散組:隋中彬(工程部長)
救護組:陳雙立(協調辦主任)
保障組:崔德富(綜合部長)
3.現場救援人員的安排
搶險隊伍由各隊人員組成:
搶險一隊(主要負責):紅池隧道進口及紅池隧道斜井。
隊長:魏旭東
隊員:安曉紅 劉俊 齊忠 沈付寶 唐超
搶險二隊(主要負責):紅池隧道出口、轉心湖隧道進口及轉心湖斜井。
隊長:趙永宏
隊員:宋國巖 任豐 呂維宇 單殿春董希平 刑長有
搶險三隊(主要負責):轉心湖隧道出口。
隊長:王振平
隊員:馬天龍 康甜甜 熊渭平 刑計有
4. 應急指揮中心及職能組職責:
4.1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4.2聯絡組職責
當事故發生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在第一時間通知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并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電力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親人等。
4.3督導組職責
負責協助派出所等部門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爆安全隱患檢查,主要是易燃易爆區域和消防管理器材、安全標志和安全設施的運行等完好情況,并及時進行通報,落實整改人,整改日期,并進行驗收。
負責防火防爆預案的制定及事故發生后進行協調指揮,并做好檢查記錄。
4.4搶險組職責
負責根據應急中心領導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并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刻通知聯絡組撥打政府主管部門電話求救。
4.4疏散組
負責在發生事故時,施工現場及駐地人員的疏散、逃生。
4.5救護組
負責受傷人員的緊急救治和醫院急救安排。
4.6保障組
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工程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不遭破壞。
負責搶險物資、器材器具的供應及后勤保障。
5.現場救援物資
5.1滅火器材配置和急救器具準備
5.1.1 救護物資種類
救護物資有水泥、黃沙、石灰、麻袋、鐵絲等,數量充足。
5.1.2救災裝備器材的種類
倉庫內備有安全帽、安全帶、切割機、氣焊設備、小型電動工具、一般五金工具等,統一存放在倉庫,倉庫保管員24小時值班。
5.1.3消防器材
干粉滅火器。
5.2急救器材、藥品及車輛
急救擔架、便攜式醫用氧氣瓶、急救藥品、綁扎帶。
5急救車輛
工程指揮車等。
6. 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應急響應步驟
6.1報警
當接到發生火災爆炸信息時,應確定火災、爆炸的類型和大小,應立即向“119”報警、并迅速報告經理部應急指揮系統,以便及時撲救處置火災、爆炸事故。有人員受傷的立即向120急救中心同時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住院搶救事宜。
6.2積極組織
當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除及時報警外,要立即組織基地或施工現場義務消防隊員和職工進行撲救火災,義務消防隊員選擇相應器材進行撲救。撲救火災時要按照“先控制,后滅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點,后一般”的滅火戰術原則。派人切斷電源,接通消防水泵電源,組織搶救傷亡人員,隔離火災危險源和重點物資,充分利用項目中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滅火。
1)滅火組:在火災初期階段使用滅火器、室內消火栓進行火災撲救。
2)疏散組:根據情況確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揮撤離,并維持秩序和清點人數。
3)救護組:根據傷員情況確定急救措施,并協助專業醫務人員進行傷員救護。
4)保障組:做好現場保護工作,設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險。
6.3人員疏散
人員疏散是減少人員傷亡擴大的關鍵,也是最徹底的應急響應。在現場平面布置圖上繪制疏散通道,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人員可按圖示疏散撤離到安全地帶。6.4協助公安消防隊滅火:聯絡組撥打119、120求救,并派人到路口接應。當專業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火災應急小組成員要簡要向消防隊負責人說明火災情況,并全力協助消防隊員滅火,聽從專業消防隊指揮,齊心協力,共同滅火。
6.4現場保護
當火災發生時和撲滅后、爆炸發生后,指揮小組要派人保護好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等待事故原因和對責任人調查。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爆炸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7.加強消防、爆破物品管理,落實防火措施
火災、爆炸案例實際告訴我們,火災、爆炸都是可以預防的。預防火災、爆炸的主要措施是:
7.1專人專管
落實專人對消防器材的管理與維修,場地內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7.2嚴格管理
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建立吸煙休息室。動用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手續,做到不清理場地不燒,不經審批不燒,無人看護不燒。安全用電,禁止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禁止燒電爐、電飯煲、煤氣灶。
7.3制度建全、責任到人
建立健全消防、爆破物品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與各作業班組、分包單位簽訂《治安、消防、爆破物品責任合同書》,把責任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地分解到每個班組、個人,落實人人關注消防安全責任心。
7.4規范管理
規范木工車間、鋼筋車間、材料倉庫、危險品倉庫、食堂等場所的搭設,落實防火責任人。
8.救災、救護人員的培訓和演練
8.1救助知識培訓
定時組織員工培訓有關安全、抗災救助知識,有條件話邀請有關專家前來講解,通過知識培訓,做到迅速、及時地處理好火災、爆炸事故現場,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8.2使用和器材維護技術培訓
對各類器材的使用,組織員工培訓、演練,教會員工人人會使用搶險器材。倉庫保管員定時對配置的各類器材維修保護,加強管理。搶險器材平時不得挪作他用,對各類防災器具應落實專人保管。
8.3實際演練
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和相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知識、防火器材使用培訓和演練(傷員急救常識、滅火器材使用常識、搶險救災基本常識等)。
8.4宣傳教育
加強宣傳教育,使全體施工人員了解防火、防爆、自救常識。
附表1:搶險領導小組聯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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