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應急救援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確保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做到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財產和設備的損失,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關于對于可能引起人員傷亡,甚至導致社會災難的生產系統必須制定并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規定,制定平煤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事故種類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平煤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基本情況
平煤集團現有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16個。主要品種有:煤氣、天然氣、苯、甲醇、氫氣、硫酸、鹽酸、冰醋酸、液氯、液氨、二氧化硫、乙炔、氧氣和雷管炸藥等。依據國家《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標準確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有9個。其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8個和爆破器材公司雷管炸藥儲存倉庫區。
1.2 存在主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集團公司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主要有:飛行化工公司、天宏焦化公司、爆破器材公司、東大化工公司、興化精細化工廠、十一礦焦化廠、東聯公司空分廠、建材公司乙炔廠、藍天化工公司等。其具體的重大危險源分別是:
(1)飛行化工公司:合成氨一分廠4臺100立方米臥式液氨儲槽;合成氨二分廠2臺400立方米液氨球罐;合成氨一分廠2臺250立方米立式甲醇儲槽;一、二期2臺10000立方米煤氣柜。
(2)天宏焦化公司:80型焦爐地下室;80化工廠粗苯區域;80化工廠硫銨區域;特種焦公司粗苯罐;興業公司精苯罐。
(3)爆破器材公司:總倉庫區8個炸藥倉庫、3個雷管倉庫。
(4)建材公司:乙炔廠50立方米乙炔氣柜和干燥器。
(5)東聯公司:空分廠造氣間5組共2500立方米中壓罐和充裝間。
(6)十一礦焦化廠:廠區3000立方米煤氣柜;煤氣凈化車間;焦爐凈化車間;鍋爐房以及各類煤氣管道等。
(7)開封東大公司:氯產品分廠液氯貯槽;氯乙酸分廠冰醋酸貯罐。
(8)開封興化精細化工廠:液體庫及液氯棚;一車間;二車間;五車間。
(9)藍天化工公司:三個分廠的甲醇儲罐、煤氣儲罐。
1.3 危險化學品種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分為8類。
(1)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能發生劇烈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易燃液體: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并可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化學反應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受潮后發生強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遇明火即能燃燒和爆炸。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指處于高氧狀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品。
有機過氧化物: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摩擦極為敏感。
(6)有毒品:指進入人體累積達一定的量,與人體器官發生生物反應,破壞肌體功能,引起病變甚至死亡的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
1.4 危險源辯識
平煤集團公司幾種主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源辯識為:
(1)氨:無色有刺激性惡臭氣體。人吸入后輕度流淚、咽痛;中度癥狀加劇呼吸困難;重度昏迷、休克,甚至呼吸停止。
(2)甲醇:無色透明液體,純品略帶酒精氣味。短期接觸大量甲醇可刺激眼及上呼吸道;經8~36小時潛伏期后可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癥狀,頭痛眩暈,甚至昏迷,嚴重者導致失明,甚至死亡。
(3)一氧化碳:無色無味氣體。中毒初期頭痛耳鳴,四肢疲軟;中毒時間加長則失去知覺,甚至死亡。
(4)粗苯:高揮發性有毒物品,易發生化學性爆炸,放出有毒氣體。
(5)硫酸:強腐蝕性有毒液體,易發生化學性爆炸,放出有毒氣體。
(6)氯氣:黃綠色刺激性有毒氣體,人吸入后產生中毒現象,輕者咳嗽、氣急、惡心、腹痛等,重者呼吸困難,心率加快,能產生肺氣腫,昏迷甚至死亡。
(7)氫氣:無色無味氣體,火災危險性為甲類,極易燃燒爆炸,遇氟、氯引起猛烈反應,在空氣中的爆炸極限為4.0~75.6%(V),相對密度為0.07(空氣=1),因密度小而易于積聚在設備容器或建筑物頂部,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遇明火或高溫發生火災爆炸。
(8)二氧化硫:無色氣體,有強烈刺激性氣味,人體經呼吸道吸入,引起不同程度的呼吸道痙攣和眼粘膜的刺激癥狀。嚴重的致人休克、呼吸中樞麻痹、窒息死亡。
1.5 事故類型及處置措施
1.5.1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
主要有毒物泄漏和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火災(爆炸)兩大類。其中火災又分為固體火災、液體火災和氣體火災。
1.5.2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
針對事故不同類型,采用不同的處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滅火、點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泄壓、轉移、收集等。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救援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搜索事故現場及周邊范圍,查明有無中毒人員,并快速將中毒者脫離現場實施急救。
2.2控制源點,防止擴散。針對事故情況控制泄漏源,并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控制,防止毒物漫延擴散,造成災害擴大。
2.3易燃易爆氣體爆炸事故,應迅速查明爆炸源和周邊易燃易爆氣體存放情況,采取防護措施,防止再次爆炸和殉爆。
2.4事故發生后,首先要組織專業隊伍負責搶險,疏散事故地點人員,劃定現場周圍警戒線,實行嚴格警戒,防止其他人員誤入。
2.5根據災情及時向地方政府匯報情況或請求支援,并由地方政府向事故發生點的周邊地區發布預警信號。
3 應急組織與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集團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自救領導小組,作為集團公司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集團公司下屬化工企業也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相應應急處置自救領導小組,作為本單位應急處置事故的最高決策機構。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集團公司應急處置自救領導小組構成:
組 長:集團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集團公司分管保衛、多種經營、后勤、機電、安全、技術的副職
成 員:集團公司有關副總工程師、業務處室負責人,安監局有關人員,救護大隊大隊長、總醫院院長、物資供應公司經理等。
應急救援指揮分工:
(1)指揮長負責全面指揮,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實施。
(2)副指揮長按照指揮部的分工,帶領相關的集團公司領導及通風中心、機電處、總辦室、生產處、開拓處、地測處、物資供應公司、安監局、救護大隊、宣傳部、礦區工會等單位負責人和專家組成員趕赴事故單位,成立前線搶險救援指揮部,并組成現場搶救、醫療救護、物資供應、事故調查等工作小組,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實施辦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災工作。
(3)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由現場救援指揮部及時進行裁決和緊急處理,同時指定專人向上級部門和相關領導匯報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4)對外新聞發布,由指揮部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新聞報導混亂,影響搶險救援工作。
集團公司應急處置自救領導小組職責:
3.2.1分析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事故并制定批準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
3.2.2教育和督促集團公司所有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生產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3.2.3事故發生時,立即組織自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將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3.2.4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及應急自救處置程序,確定相應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
3.2.5批準成立現場應急自救指揮中心,批準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3.2.6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保護現場應急救援和現場以外其他人員的安全。
3.2.7指揮救護、醫療工傷搶救、后勤支援等項工作,調度解決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物資、設備等。
3.2.8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3.2.9當采取應急自救處置措施后,仍不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發展或出現人員傷亡時,決定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
3.2.10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問題及時進行裁決和處理。
3.3 現場應急自救小組及其職責
3.3.1指揮辦公室
應急自救組織下設指揮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處理。辦公地點在集團公司總調度室。
主任:總調度室主任和多經處處長
職責:
(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通訊聯絡工作;傳達指揮部和前線指揮部對搶險救援的決定、命令,并負責督促落實。
(2)調度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3)參與制定救災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了解其執行情況和相關信息,及時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依據。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等工作。
3.3.2現場指揮組
組成機構:由集團公司分管副職任組長,分管處室負責人和專業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3.3.3應急救護組
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緊急調集的本單位專業性強的救助人員組成。
職責:具體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指揮組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措施。
3.3.4專家技術組
組 長:集團公司總工程師
副組長:集團公司有關副總工程師
成 員:集團公司多經處、總辦室、環保處、機電處、保衛處、安監局、救護大隊、總醫院、職防院等部門的技術負責人。
職責:
(1)參加現場搶險救援,指導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組織實施工作。
(2)指導基層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
(3)參與事故調查和鑒定工作。
(4)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托的其它工作。
3.3.5人力資源組
(1)組織機構
根據集團公司搶險救援指揮部的安排,由集團公司人事處長、勞資處長任組長,人事處、勞資處、安監局地面處、多經綜合處、醫療集團管理委員會、救護大隊等相關部門人員為成員。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各專業組和專業救援隊伍人員集結、調配;定期組織各專業組和專業救援隊伍人員業務培訓;建立集團公司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人才庫。
3.3.6財力保證組
(1)組織機構
由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和財務處處長、內部結算中心主任任正副組長,事故發生單位分管經營財務的副職以及財務處和內部結算中心有關人員為成員。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各項搶險救援所需資金的籌措和調撥;各專業組和專業救援隊伍人員業務培訓費用的核定和撥付;各種應急救援設備購置資金的審定;年終專項考核兌現資金的籌措和發放。
3.3.7物資保證組
(1)組織機構
由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任組長,物資供應公司總經理任副組長,物資供應公司和事故發生單位分管后勤的副職以及專業管理人員為成員。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各種搶險救援物資的調撥供應;各種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購置儲備和保管維護。
3.3.8醫療保證組
(1)組織機構
由集團公司醫療集團委員會負責人為組長,行政處、總醫院、救護大隊相關人員以及事故發生單位職工醫院院長為成員。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現場醫療救護指揮以及救援醫護人員的集結調配;中毒受傷人員的分類搶救;危重傷員的護送轉院;特殊情況下對傷員組織專家會診。
3.3.9警戒保衛組
(1)組織機構
由集團公司主管副書記任組長,保衛處處長任副組長,保衛處相關人員以及事故發生單位武裝保衛部門負責人組成。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現場周邊地區的警戒保衛;事故現場的保護;事故嫌疑責任人的監控;事故發生后的人員疏散、戒嚴和維護秩序。協助集團公司危化品事故指揮辦公室在事故追查過程中對現場的勘查和取證。
3.3.10通訊及交通保障組
(1)組織機構
集團公司辦公室主任任組長,保衛處處長、平煤信通公司經理任副組長,通信公司、小車隊、保衛處相關人員以及事故發生單位辦公室、保衛科、信息通訊中心負責人為成員。
(2)主要職責
負責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和救援人員的車輛保證;各種通訊設備和信號的靈敏使用和正確發送;協調指揮事故發生單位對周邊道路的交通疏導;各種通訊設備和信號的日常維護和使用培訓。
3.3.11善后處理組
(1)組織機構
集團公司主管副總經理任組長,安監局、辦公室、勞資處、保衛處負責人任副組長,安監局、辦公室、勞資處、保衛處和事故發生單位安檢科、辦公室、勞資科、保衛科負責人為成員。
(2)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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