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超高及懸挑腳手架是指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搭設不規范或防護缺陷等原因,造成坍塌、人員墜落等嚴重傷亡事故。
2 應急處置原則
為保證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當發生事故時,本著“統一指揮、自救為主、分工負責、積極應對”的原則,以最快速度實施有序、高效的救援,使人員得到救助、事故得到控制,減少人員傷亡、降低財產損失。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見綜合預案3.1應急組織體系
3.2應急組織成員日常及應急狀態下的工作職責(見綜合預案×××)
3.2.1應急組織成員日常工作職責(見綜合預案×××)
4 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對于超高腳手架和懸挑腳手架要在搭設前檢查基礎是否夯實,懸挑工字鋼及預埋件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項目安全員經常檢查腳手架拉結點是否牢固,拉結點數量是否符合方案要求,作業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作業,如發現違章作業或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向現場技術負責人報告。
4.2預警發布方式和條件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現場負責人利用對講設備、電話、擴音設備或呼喊等方式發布預警:
① 在超高腳手架和懸挑腳手架搭設作業過程中,如遇強風、暴雨等惡劣天氣時;
② 當檢查或使用過程中發現腳手架有明顯變形、傾斜等情形時。
③ 當腳手架受到起重吊裝物體撞擊,導致架體嚴重變形時;
5信息報告程序
5.1 信息報告
24小時應急職守電話××××
5.2信息報告方式、要求與處置流程
5.2.1信息報告與通告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白天:
夜 間:
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②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救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救援。
③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④當事故危及周邊安全時,及時發布通告。
5.2.2信息上報
① 事故信息上報采取逐級上報原則,等級事故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②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 書面報告格式見《建設系統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快報表》見附錄1。
5.2.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項目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6 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響應標準如下(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6.1.1二級響應啟動標準(公司級救援響應)
存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且本公司有能力控制事態的,啟動二級響應
① 事故后,有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的;
② 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下死亡的;
③ 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
④ 已經或可能導致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6.1.2一級響應啟動標準(擴大救援響應)
存在下列任意一種情況,啟動一級響應。
① 公司應急力量或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的;
② 事故發生后,有3人以上被困的;
③ 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死亡的;
④ 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
⑤ 已經或可能導致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⑥ 公司應急指揮部決定的其它需要擴大應急相應的。
6.1.3應急響應原則
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以及響應啟動的標準,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總指揮確定響應啟動決定。
6.2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等。
施工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確定響應級別。需啟動一級響應時,一級救援響應啟動前,二級響應必須已經啟動。
6.2.1二級響應程序
① 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立即發布停工命令,組織人員撤離危險作業區域,并清點人數。同時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同時,現場項目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撥打120急救電話,遇火災時還應立即撥打119救援。
②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確定響應級別,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各救援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應急救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收集分析事故初步情況,并做好上報工作。
③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按本預案確定的基本原則和專家建議指揮救援工作。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非應急人員進行疏散,指揮各應急救援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④ 事態得到控制后,應急救援總指揮宣布應急結束,安全布置應急恢復和應急發布有關工作。
⑤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2.2一級響應程序
① 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認為符合一級響應啟動標準時,或者當現場現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救行動要求時,由應急救援總指揮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②上級應急增援力量到達前,各救援小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積極進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上級應急增援力量到達后,由現場副總指揮負責組織公司各應急救援小組與上級應急救援小組銜接。
③ 現場所有本公司應急人員和應急小組應服從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揮。遇有不同意見或特殊情況需要說明時,應通過本公司應急救援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進行反映。
6.2.3響應程序流程圖
6.3處置措施
6.3.1超高及懸挑腳手架工程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① 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證件,方可上崗作業。
②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③ 對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 經常檢查腳手架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情況,不得發生超載和將模板支架等固定在腳手架上。
⑤ 當出現六級及以上大風和濃霧、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時,必須立即停止腳手架搭拆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及時掃除積雪。
⑥ 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和連墻件。
⑦ 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否則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⑧ 腳手架在使用中,應經常檢查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扣件螺栓是否松動,安全防護措施是否到位等。
⑨ 搭設懸挑腳手架時,懸挑梁和懸挑梁的固定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⑩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11 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防護措施。
○12 搭設腳手架時,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把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6.3.2超高腳手架失穩倒塌應急處置措施
① 迅速確定事故發生的準確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圍、腳手架損壞的程度、人員傷亡情況等,以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
② 劃出事故特定區域,非救援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特定區域。迅速核實腳手架上作業人數,如有人員被坍塌的腳手架壓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周圍,然后拆除或切割壓住傷者的桿件,將傷員移出。如腳手架太重可用吊車將架體緩緩抬起,以便救人。如無人員傷亡,立即實施腳手架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措施。以上行動須由有經驗的安全員和架子工長統一安排。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
公司應急救援設備物資見附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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