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環境保護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危險化學品運輸、儲存管理、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2.2主要職責:
應急小組負責危化品事故救援具體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實施緊急處置、傷員救助、人員疏散等措施,負責救助結束后的恢復和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現場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危險化學品泄露事故,應立即逐級報告,報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并運用各種應急設施和器具,防止事故擴大。
3.2 應急處理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應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泄露程度等,并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啟動應急計劃。
3.3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組織指揮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當地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等。
3.4 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危害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
3.5 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組織事故區域內和周邊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采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筑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并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3.6 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3.7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3.7.1 確定泄漏源的位置;
3.7.2 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7.3 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3.7.4 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
3.7.5 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3.7.6 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
3.7.7 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3.7.8 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
3.7.9 氣象信息;
3.7.10 泄漏擴散趨勢預測;
3.7.11 明確泄漏可能導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
3.7.12 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3.7.13 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4 應急資源
每個項目應設置24小時有效報警的固定電話、防爆對講機及專用緊急報警電鈴。
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報警電話
行政部:
火警電話:119
5 善后處理
5.1 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召開會議研究,報公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后可方結束救援工作。
5.2 應急處理結束后,由應急處理小組辦公室對救援情況進行評做,對險情或事故的損失情況進行統計,將評估結果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公司行政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相關機構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會同相關部門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6 控制要求
6.1 擁有危險化學品的各項目部(分公司)及員工應清楚本部門保管、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了解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6.2 培訓。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培訓;行政部并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6.3 演習。公司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并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并于演習結束后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6.4 行政部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定期演練;
6.5 行政部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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