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再用。
10.2對化學危險品產生泄漏和處理有毒廢棄物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當地環
保部門。報危險廢棄物轉移計劃,經批準后,產生單位應向轉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同地方環保部門簽訂廢棄物清運協議書,確保廢棄物在清運過程中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10.3限制性措施
限制易燃易爆品存放數量,安裝阻火泄壓設備,設立防火墻,限制火的蔓延。
10.4預防措施
對易燃、易爆、油品、化學危險品的使用嚴格按制度落實,使可燃物與火源沒有結合的機會,從根本上杜絕發生火災的可能性。
10.5控制措施
。1)對易燃、易爆物品要防止撞擊、摩擦產生火花;
。2)防止可燃氣體受熱壓縮而著火;
。3)乙炔、氧氣瓶、油漆存放要避免高溫和避光(熱射線);
。4)控制油漆、脫膜劑遺灑,并及時清理。
11、觸電應急(急救)措施:
11.1對于觸電者的急救應分秒必爭。發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嚴重。這時應一面進行搶救,一面緊急聯系專業救護機構,就近送病人去醫院進一步治療;在轉送病人去醫院途中,搶救工作不能中斷。
11.2關掉電閘,切斷電源,然后施救。無法切斷電源時,可以用木棒、竹桿將電線挑離觸電者身體。如挑不開電線或其他致觸電的帶電電器,應用干的繩子套住觸電者拖離,使其脫離電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膠運動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觸電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11.3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
11.4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作胸外心臟扣壓。
11.5發現其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等復蘇措施(少數已證實被電死者除外),一般搶救時間不得少于60~90分鐘。直到使觸電者恢復呼吸、心跳,或確診已無生還希望時為止。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實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用1人,用12:2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2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徹底。
11.6注意:
。1)處理電擊傷時,應注意有無其他損傷。如觸電后彈離電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發顱腦外傷、血氣胸、內臟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2)現場搶救中,不要隨意移動傷員,若確需移動時,搶救中斷時間不應超過30秒。移動傷員或將其送醫院,除應使傷員平躺在擔架上并在背部墊以平硬闊木板外,應繼續搶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繼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在醫院醫務人員末接替前救治不能中止。
。3)對電灼傷的傷口或創面不要用油膏或不干凈的敷料包敷,而用干凈的敷料包扎,或送醫院后待醫生處理。
12、化學品急性損害應急(急救)措施
12.1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衣著,用大量水沖洗至少12分鐘,就醫。
12.2皮膚灼傷:迅速移離現場,脫去污染衣著,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20-30分鐘。堿性物質污染后沖洗時間要延長,就醫。
12.3眼睛接觸:眼部化學灼傷后,必須爭取時間,就近取得清水或生理鹽水(大量),立即提起眼瞼,沖洗眼睛至少12分鐘。注意沖洗液自流壓力不要過大,沖洗要及時、有效。如不合并顏面嚴重污染或灼傷,亦可采取浸洗,即將眼浸入水盆中,頻頻瞬目。就醫。
12.4吸入:迅速撤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若呼吸停止,漸進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難,給輸氧(如有適當的解毒劑,立即服用)。就醫。
12.5食入:若食入的是非腐蝕性化學品,則應首先飲水催吐,若食入的是腐蝕性化學品,則引用牛奶或蛋清以保護胃粘膜;若食入石油品,不能催吐。
12.6苯中毒應急措施:急性中毒立即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脫去污染衣著,用肥皂水或清水沖洗污染的皮膚。口服者給洗胃。中毒者應臥床靜息。對癥支持治療。
13.事故報告
上述事故發生后,公司要求事故部門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并填寫記錄,編制事故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原因及處理經過;
3.人員的傷害、環境評估、財產損失等;
4.措施的有效性等。
5.教育培訓與訓練
6.對潛在事故的控制點的部門和人員都要定期培訓,使其掌握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與要求。
7.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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