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常有這種現象:當出現事故或下屬犯了錯誤時,領導總會站出來說:“這件事責任在我。”鑒于領導主動承擔責任的態度,大家往往礙于面子,不再細加追究。于是,“責任在我”反而使責任追究難以落實。
領導敢于站出來承擔責任,精神可嘉。領導這樣做,有的是自身確實負有一定責任,想及時彌補;有的是出于愛護下屬,想以此減輕下屬壓力;還有的則是想以此掩蓋、模糊責任。因此,是否“責任在我”,“責任在我”之后又該如何,應當認真分析。
出事后,分清責任并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理,是解決問題和防止事故再發的重要措施。領導應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分析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責任。誰出問題誰承擔,有多大過錯承擔多少責任,決不可輕言“責任在我”。如果領導確有責任,當然應當一并追究,決不能因為地位不同就區別對待。但如果主要責任不在領導而領導卻硬要把責任全攬過來,就可能造成責任不明,使問題得不到解決。只追究直接責任人或只讓領導承擔責任,甚至避重就輕,尋找替罪羊,都不是解決問題的做法。“責任在我”不應只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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