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定適用于YSP—10型、YSP—15型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以下簡稱鋼瓶)的技術檢驗與判廢。
一、技術要求
鋼瓶存在的缺陷超過下列各條中的一條或一款的規定必須作判廢處理。
1、鋼瓶外表面檢驗
1.1鋼瓶表面劃痕長度小于70毫米時,其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o.6毫米,劃痕長度大于、等于70毫米時,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0.4毫米。
1.2鋼瓶表面凹坑深度不得超過15毫米;凹坑邊緣不允許有棱角。
1.3腐蝕檢驗
1.3.1表面只有帶狀腐蝕的鋼瓶,其腐蝕長度小于80毫米時,其最大腐蝕深度不超過0.75毫米;腐蝕長度大于(或等于)80毫米時,最大腐蝕深度不超過0.65毫米。
1.3.2表面大面積均勻腐蝕的鋼瓶,其腐蝕最小剩余厚度不小于2.3毫米。
1.4表面復合缺陷檢驗
1.4.1表面大面積均勻腐蝕的鋼瓶,在腐蝕范圍內不允許有深度超過5毫米的凹坑。
1.4.2表面大面積均勻腐蝕的鋼瓶,在腐蝕范圍內具有劃痕時,其長度小于70毫米時,最大劃痕深度不超過0.3毫米;當劃痕長度大于(或等于)70毫米時,最大劃痕深度不超過0.2毫米。
1.4.3表面凹坑深度小于5毫米時,劃痕長度小于70毫米,其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0.3毫米:表面劃痕長度大于(或等于)70毫米時,其劃痕最大深度不超過0.2毫米。
[NextPage]
1.4.4表面凹坑深度大于5毫米時,不允許有劃痕。
1.5鋼瓶不得有肉眼可見的容積變形。
1.6鋼瓶瓶閥座不允許塌陷。
2、鋼瓶焊縫外觀質量檢驗
2.1鋼瓶的主焊縫不允許手工焊接;不得有丁字焊縫。
2.2基本金屬咬邊深度不允許超過0.3毫米。
2.3鋼瓶焊縫其兩側15毫米范圍內不允許有凹坑、劃痕、裂紋等缺陷。
2.4鋼瓶主焊縫的外形尺寸應符合GB986-80的要求。
3、硬度檢驗
3.1凡是未按CJ3-l-80《液化石油氣鋼瓶》部頒標準生產的鋼瓶,一律進行硬度檢驗;凡是按照CJ3-1-80部頒標準生產的鋼瓶,一般可不進行硬度檢驗。
3.2硬度檢驗采用肖氏硬度法。鋼瓶硬度值不允許超過HS45。
4、容積檢驗YSP-10型鋼瓶容積不得小于23.5升,YSF-15型鋼瓶容積不得小于35.5升。
5、耐壓試驗
5.1耐壓試驗應以水為試驗介質。
5.2耐壓試驗壓力為32公斤力/厘米2,保壓一分鐘后卸壓,保壓時不得有泄漏現象。
5.3耐壓試驗測定的容積殘余變形率不得超過10%。
6、氣密性試驗
6.1氣密性試驗壓力為16公斤力/厘米2。
6.2保壓一分鐘,不許有泄漏。
二、試驗方法
7、肖氏硬度法
7.1肖氏硬度法的檢驗部位應是鋼瓶筒體拉伸減薄區。
7.2鋼瓶上部和下部的檢驗位置,各不少于對稱的兩處,每處都要取五個數據的平均值。
8、耐壓試驗
8.1耐壓試驗的水位計,其最小刻度須在0.1毫升以下。
8.2耐壓試驗的壓力表,其最大量程應小于60公斤力/厘米2,其最小刻度在該表度量范圍的1%以下。
8.3試驗室氣溫與試驗用水的溫度不低5℃。
9、積容殘余變形率試驗
9.1內測法或外測法
9.1.1采用內測法測試前,應進行升壓和卸壓,反復多次以排凈鋼瓶水中的氣體。容積全變形值的計算公式如下:
△V=A-B -[(v十A-B)P•Bt]
式中△V——全變形值,毫升;
A——試驗時總壓入水量,毫升,
B——試驗時管路壓入水量(不包括管路容積),毫升;
V——鋼瓶實際容積,毫升;
P——試驗壓力,公斤力/厘米2;
Bt——試驗壓力及試驗水溫下的等溫壓縮系數。
9.1.3采用外測法.測試前要定好水位指示針,所有水位都要在水位指示針的指示位置上進行讀數值。
9.1.4試驗用水與試驗室溫差不得超過3℃。
9.1.5容積殘余變形率計算公式如下:
殘余變形率=(△V1/△V2)×100%
式中 △V1——殘余變形值,毫升;
△V2——全變形值,毫升。
10、氣密性試驗時,受檢驗鋼瓶應在水中進行。
三、本暫行規定由建設部市政公用局負責解釋。
《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判廢暫行規定》說明
一、關于名詞定義的確定:
1、劃痕——鋼瓶在制造、使用、運輸過程,因擠壓、拉毛、磕劃而在瓶體表面形成的溝狀擦傷,有的呈線狀痕跡。這種缺陷雖不改變鋼瓶的整體幾何形狀,但在溝底發生了明顯的壁厚減薄。
2、帶狀腐蝕——鋼瓶外表面由于大氣腐蝕和雨水沖蝕所形成的分散點狀腐蝕連結成帶狀的表面腐蝕現象。
3、凹坑——鋼瓶因受外力撞擊或擠壓,在瓶體上發生的表面凹陷。這種缺陷一般不引起瓶體壁厚的改變,而只使某一局部表面失去了正常幾何形狀。
4、大面積均勻腐蝕——鋼瓶外表面由于大氣腐蝕和雨水沖蝕所形成的腐蝕面積大于鋼瓶表面積30%以上的均勻腐蝕現象或鋼瓶表面嚴重腐蝕區,單塊面積超過鋼瓶表面積20%的腐蝕缺陷,通常有氧化剝落的銹跡。
5、容積變形——鋼瓶容積或直徑(周長)超過規定值,這是一種永久性的變形。
6、表面復合缺陷——鋼瓶外表面同一部位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下列缺陷:劃痕、凹坑、大面積均勻腐蝕。
7、鋼瓶瓶閥座的塌陷——瓶閥座附近出現的不符合鋼瓶幾何形狀的局部凹陷,多數是由于瓶閥座焊接質量不佳所引起的嚴重變形。
8、鋼瓶簡體拉伸減薄區——指鋼瓶圓柱形筒柱體與凸形封頭相連接的過渡區域。
二、關于測量方法的確定:
1、凹坑深度(n坑)的測量方法:以弘為基準線,測量鋼瓶上凹坑的深度,見圖1。深度用高度游標卡尺、千分表或直尺等測量。
2、劃痕深度的測量方法:
(1)劃痕深度測量時以最深處為準。測量用的專用量具見圖2,卡板的型面曲率半徑與鋼瓶外廓相符合,千分表下的針尖插入劃痕中測量其深度。測量過程中要定期校核千分表讀數,以消除由于針尖磨損造成的誤差。
(2)將軟鉛(保險絲)錘滿劃痕之中,取出軟鉛,用卡尺量得最大的軟鉛凸起高度,即為劃痕深度。
3、肖氏硬度測量法:在鋼瓶上,用肖氏硬度計測量鋼瓶簡體拉伸減薄區硬度時,需將硬度計上的測量筒從機座上取下放入固定體V型槽定位,測量時,將放入固定體V型槽中的測量筒擱置于鋼瓶待測硬度部位上,此時應注意調整測量簡的水平位置(可利用附于測量筒上的水準器進行校正)。測量過程中,可在待測部位范圍測取5個示值,注意壓痕不準重復,若所得值中有一個點超差,允許舍去,然后取其平均值作為該部位硬度值。鋼瓶待測部位的表面應清理干凈,無銹跡,并有一定的光潔度。
如個別地區采用其它硬度測量法來區分鋼瓶熱處理狀態時,在有充分的科學實驗數據的基礎上,應征得建設部市政公用局同意后,方可進行。
三、關于硬度檢驗
硬度檢驗的主要目的是判明鋼瓶是否進行熱處理。按“暫行規定”第3條規定,CJ3—1—80《液化石油氣鋼瓶》部頒標準生效前制造的鋼瓶,必須進行硬度檢驗;該標準生效后,沒按標準規定進行熱處理或雖經熱處理但效果不好的鋼瓶,也應進行硬度檢驗。否則,又不作妥善處理的應判廢。這類鋼瓶,根據具體情況如進行下列處理,還可繼續使用:
1、硬度值超過HS45的鋼瓶,可按經評定合格的熱處理工藝進行再結晶熱處理。
2、硬度值超過HS45的鋼瓶,如不進行再結晶熱處理,則必須做全部射線或超聲波探傷檢查,按JB928-67(編注:新標準為GB3323-82)評定,Ⅲ級為合格,并在鋼瓶上做出專門的標志,并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加強管理。
3、不按“暫行規定”進行硬度檢驗,直接按經評定合格的熱處理工藝結晶進行再結晶熱處理。
在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熱處理前,必須清洗、置換干凈,防止發生爆炸事故。
四、凡不進行殘余變形率測定的,則應進行剩余壁厚測定。
五、關于超聲波探傷技術。待有關方法、標準、儀器設備等確定后,再做為補充方法頒布執行。
下一篇:工人考核條例[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