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和化學工業局2000-12-12批準 2001-06-01實施
前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為規范淺海石油設施上逃生和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查及檢驗,確保在應急狀態下逃生時人員生命安全,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是與SY5741—1995《灘海石油建設工程安全規則》配套使用的標準。
本標準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提出。
本標準由石油工業安全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大港油田集團海灘工程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勝、李霖、盧世紅、周寶華、劉鳳華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淺海石油設施上逃生和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查及檢驗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淺海水域內,自營或依法對外合作經營的淺海石油設施及人員。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 5747—1995 灘海石油建設工程安全規則
3逃生通道
3.1逃生通道的設計建造應符合SY 5747—1995中6.3和18.2的要求。
3.2應由專人負責每日對逃生通道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內容包括:
a) 逃生通道的衛生及通暢情況;
b) 逃生方向指示標志;
c) 照明和應急照明;
d) 梯道、扶手、防護欄桿(鏈)和門。
3.3逃生通道的維護與保養應符合以下要求:
a) 每日應對逃生通道進行清掃,確保無水跡和油污,無障礙物;
b) 每周應對門的轉軸和自閉裝置的轉動點進行潤滑;
c) 每周應對應急照明系統進行一次試驗;
d) 每年應對露天甲板上的逃生通道進行一次刷漆;
e) 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
4逃生信號
4.1逃生信號的配備應符合SY 5747—1995中18.3的規定。
4.2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或試驗一次,并做好記錄,內容包括:
a) 紅光降落傘、橙色煙霧信號和緊急報警系統;
b) 有線廣播系統;
c) 應急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應急無線電示位標;
d) 甚高頻雙向無線電話對講機。
4.3逃生信號的維護與保養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存放逃生信號的房間應保持干燥并通風良好;
b) 紅光降降傘和橙色煙霧信號到期,應及時更換;
c) 對緊急報警系統、有線廣播系統、應急無線電通信設備,應急無線電示位標和甚高頻雙向無線電話對講機按說明書或操作手冊要求進行維護與保養。
5救生設備
5.1一般規定
5.1.1救生設備的配備及技術要求執行駛SY 5747—1995中18.4的規定。
5.1.2救生設備中的救生艇、救助艇、兩棲救生設備應有使用說明書和操作手冊。
5.1.3淺海石油設施上應有救生設備布置圖,該圖應張掛在人們易于看清的公共場所。
5.1.4所有救生設備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或試驗,并做好檢查或試驗記錄。
5.2救生艇、救助艇和兩棲救生設備
5.2.1救生艇、救助艇和兩棲救生設備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內容包括:
a) 外觀;
b) 釋放圖或操作須知;
c) 屬具和滅火器;
d) 艇升降試驗及釋放試驗;
e) 發動機應進行正車和倒車運轉,總時間不少于3min;救助艇上舷外發動機只允許在螺旋漿浸沒狀態運轉,其運轉時間應按操作手冊規定的時間進行;
f) 航行試驗。
5.2.2淺海石油設施的救生艇、救助艇、兩棲救生設備應有有效檢驗證書。
5.2.3救生艇、救助艇、兩棲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應按操作說明書中的規定進行。
5.3氣脹式救生筏
5.3.1氣脹式救生筏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內容包括:
a) 釋放圖或操作須知;
b) 釋放用拉繩長度與固定;
c) 釋放架及其通道;
d) 靜水壓力釋放器;
e) 發證檢驗機構認可的筏檢修站檢驗標志和報告。
5.3.2在正常情況下,救生筏應送發證檢驗機構認可的檢修站進行年檢。釋放過或損壞的應及時送檢。
5.4救生圈
5.4.1救生圈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內容包括:
a) 外觀;
b) 標志;
c) 存放架;
d) 附件。
5.4.2破損的救生圈應及時更換,標志不清、存放架不牢和附件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5.5救生衣
5.5.1救生衣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內容包括:
a) 數量;
b) 存放;
c) 外觀和附件;
d) 保溫救生服。
5.5.2破損的救生衣應及時更換。
5.6拋繩設備
5.6.1拋繩設備應由專人負責每三個月檢查一次,內容包括:
a) 數量;
b) 存放。
5.6.2到期的拋繩器應及時更換。
5.7救生索和救生軟梯
救生索和救生軟梯應由專人負責每月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每年更換一次。
5.8急救設施
5.8.1急救設施應由專人負責每月檢查一次,內容包括:
a) 急救藥箱;
b) 擔架;
c) 輸氧設備;
d) 溫水浴盆。
5.8.2到期的急救藥品應及時更換,損壞的擔架、輸氧設備和溫水浴盆應及時維修。
6應變部署與演習
6.1有人職守的淺海石油設施上應編制人員應變部署表,并張掛在人們易于看清的公共場所。
6.2應根據人員應變部署表編制應變部署床頭卡,卡上應注明應變信號和該床位居住人員乘坐的救生艇(筏)號、應變中的職責等。
6.3有人職守的淺海石油設施上,每月應按人員應變部署表舉行一次逃生演習。逃生演習應符合SY 5747—1995中18.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