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批準 2000-1-27
1 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氣霧劑產品環境標志產品的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無氯氟化碳化合物(CFCs)氣霧劑產品的環境標志認證,不適用于殺蟲氣霧劑產品。
2 引用標準
GBl3042—1998 包裝容器 氣霧罐
3 定義
氣霧劑產品:指將無氯氟化碳化合物(CFCs)的拋射劑與料劑(合稱內容物)一起密封充裝在裝有閥門的耐壓容器內,然后借助拋射劑的壓力將內容物噴出使用的產品。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應符合相應產品的質量標準要求;
4.2 氣霧罐的質量應符合GB 13042的要求;
4.3 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5 技術內容
5.1 產品內容物中不得使用氯氟化碳化合物(CFCs)類物質。
5.2 產品內容物中不得使用甲基氯仿、四氯化碳等ODS類禁用物質。
5.3 產品內容物中不得人為添加苯及其同系物、甲醛及其甲醛的聚合物。
6 檢驗方法
產品內容物的要求,通過文件審查和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驗證。
附加說明: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