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和適應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熱噴涂安全操作方法,其中包括熱噴涂設備的安全操作、人身安全、保健和通風、噴涂毒性材料和其他危險材料應采取的措施。
本標準適用于熱噴涂應用領域。
2.引用標準
GB4962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GB3863工業用氣態氧
GB2626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GB3609.1焊接護目鏡和面罩
GB9448焊接與切割安全
GB4014皮安全鞋
GB2550氧氣膠管
GB2551乙炔膠管
GB1186空氣膠管
GB5748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
GB4191惰性氣體保護電弧焊和等離子焊接、切割用鎢鈰電極
TJ31乙炔站設計規范
國家勞動總局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國家勞動總局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國家勞動總局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3熱噴涂設備的安全操作
3.1火焰噴涂設備的安全操作
3.1.1氧氣瓶的儲運與使用
氧氣應按照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定期進行檢查。
3.1.2溶解乙炔氣瓶的儲運與使用
3.1.2.1溶解乙炔氣瓶的儲運與使用均應符合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3.1.2.2開啟乙炔瓶閥門時動作要緩慢,并且要將閥門開到最大。
3.1.2.3乙炔瓶溫度過高,會降低丙酮對乙炔的溶解度,使瓶內的乙炔壓力急劇增高,要求乙炔瓶體的表面溫度不超過40℃。
3.1.2.4如發現有丙酮泄漏,要馬上停止使用。
3.1.3乙炔發生器
3.1.3.1中壓、低壓乙炔發生器都必須設有相應的回火防止器、安全閥、防爆膜、相應的低壓壓力表以及安全裝置和防止超壓爆炸時的卸壓裝置。
3.1.3.2固定式乙炔發生器按TJ31的規定安裝和使用。
3.1.3.3根據乙炔發生器的技術性能要求選用防爆膜。防爆膜如有損壞應及時更換。
3.1.3.4乙炔發生器內部及氣體經過的管道零件禁止使用紫銅、銀或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制造。
3.1.3.5乙炔發生器內的活動部件,不得與其內部其他結構摩擦、碰撞而產生火花。
3.1.3.6乙炔發生器在使用前必須裝夠規定的水量,及時排出氣室積存的灰渣,補充新水,保證發氣室內冷卻良好。
3.1.3.7乙炔導管必須從回火防止器出口接出。
3.1.3.8定期檢查乙炔壓力表與安全閥的準確性。
3.3.3.9使用中的乙炔發生器與明火、火花點、高壓線等距離不得小于10m,并應防止曝曬以及來自高處的飛散火花或墜落物等引起的危害。
3.1.3.10禁止將移動式乙炔發生器放在風機、空氣壓縮機站、制氧站等處的吸氣口和避雷針接地引線導體附近,以及電氣裝置或金屬物件接地體上。
3.1.3.11嚴禁使用浮筒式乙炔發生器。
3.1.4回火防止器
3.1.4.1根據乙炔氣瓶和乙炔發生器及操作條件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回火防止器。
3.1.4.2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必須設有卸壓孔、防爆膜,并且此防止器便于檢查,其中的積污易于排除和清洗。
3.1.4.3水封式回火防止器要直立安裝,與乙炔導管的連接必須嚴密不漏氣。
3.1.4.4每一把噴槍必須有獨立的、合格的回火防止器配用。
3.1.4.5每班工作前都應先檢查回火防止器,保持密封性良好和逆止閥動作靈敏可靠。
3.1.4.6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的工作過程中,任何時候一定要保持器內規定水位。
3.1.4.7干式回火防止器,每月應檢查,并清洗殘留在器內的煙灰和積污。
3.1.5電石
電石運輸、貯存、破碎、電石室(庫)以及渣坑等,必須符合TJ31的規定。
3.1.6軟管的使用
各種氣體軟管在使用中不得混用。
3.1.6.1氧氣膠管符合GB2550的規定
3.1.6.2乙炔膠管符合GB2551的規定
3.1.6.3空氣膠管符合GB1186的規定
3.1.7控制屏
氧氣-燃氣的控制屏中不得含有可發生火花的電氣裝置,如果有,則必須安裝排風扇,防止泄漏的燃氣著火。
3.2火焰噴槍
3.2.1火焰噴槍不使用時,須保持清潔干燥,并應按照制造廠的說明書存放。
3.2.2噴槍上的各個閥不能出現泄漏,并能方便地操作。
3.2.3必須用摩擦點火器或噴槍專用點火裝置點火,以防止手被灼傷。
3.2.4當槍發生回火時,應立即關槍。
3.2.5對在噴涂時不止一次自動熄滅和發生回火的噴槍,在沒有檢查出原因之前,不準使用。
3.2.6不準將噴槍及其軟管掛在減壓器或鋼瓶上。
3.2.7噴涂結束后,應放掉減壓器和軟管中的氣體,按下列順序操作:
(1)關槍;(2)關氣瓶閥和其他所有閥;(3)打開槍的開關,放出膠管中的余氣;(4)將減壓閥調壓手柄旋出;(5)噴槍開關的開與關應根據制造廠的規定。
3.2.8清洗噴槍時,不可讓油進入噴槍氣室與氣道內。
3.2.9不可用普通的油與油脂來潤滑槍,只能使用設備制造廠推薦的潤滑劑。
3.3火焰噴涂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3.3.1每個氧氣和乙炔通道上的接頭應擰緊,不得有氣體泄漏。
3.3.2在打開任何氣閥之前,應對工作場地進行通風。
3.3.3當開啟鋼瓶氣閥時,操作者應站在減壓器一側,慢慢地打開鋼瓶氣閥。
3.3.4慢慢地旋轉減器調節手柄,以免氣流變化過急而沖壞流量計。
3.3.5用肥皂水對所有接頭進行氣密性試驗,嚴禁用火焰檢查漏氣。當發現有漏氣現象時,應馬上關氣,并對接頭進行加固。
3.3.6每一套火焰噴涂裝置中一定要有回火防止器。如安有流量計,回火防止器一定要安在噴槍的乙炔管與乙炔流量計之間;如無流量計,回火防止器要安在噴槍乙炔管與乙炔減壓器或乙炔發生器之間。
3.4等離子噴涂和電弧噴涂設備
3.4.1對電源線、絕緣物、軟管和氣路管道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運轉不正常,要立即維修或更換。
3.4.2等離子和電弧噴涂設備本身應保證操作安全。外露的等離子槍陰極應絕緣;非轉移弧型等離子槍陽極應接地;轉移弧型等離子設備中,作為陽極的工件應接地。在噴涂場所的電氣設備要有保護,不準有明線,如不能避免,要有護管。
3.4.3沒有關掉整個系統包括切斷整個系統的氣源、電源和水源的情況下,不能進行清洗或修理電源、控制臺和噴槍。
3.4.4噴槍應經常保持清潔,避免金屬粉塵堆積。操作步驟按照制造廠的操作使用說明。
3.4.5等離子噴槍電極的存放要用鉛箱,等離子噴槍電極的打磨要在有良好通風和充足冷卻液的磨床上進行。
3.4.6與噴涂設備聯結的控制柜應接地。欲將等離子或電弧噴涂槍懸掛時,掛鉤應絕緣或接地。電弧噴槍停止工作時,噴槍上的兩線材要退出。
3.4.7氬氣瓶、氮氣瓶、氦氣瓶的儲運與使用按照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3.4.8氫氣瓶的儲運與使用應符合GB4962的規定。
3.4.9在等離子噴槍調整時,盡可能縮短高頻使用時間和減少次數。
3.5噴砂機
3.5.1壓力式噴砂機屬壓力容器,生產廠必須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使用中壓縮空氣壓力不得超過壓力容器的額定使用壓力。
3.5.2按生產廠的建議進行保養和檢查,對磨損部件應及時更換。
3.5.3噴砂軟管應用高壓管,噴砂軟管應盡可能拉直。
3.5.4操作時不得將噴砂咀對著人體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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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壓縮空氣
3.6.1壓縮空氣不得與氧氣或燃料氣混合。
3.6.2壓縮空氣的壓力要經常檢查。如超過氣瓶額定壓力時,不可用以噴涂和噴砂。
3.6.3氣路中嚴禁有油、水和灰塵。
3.6.4空氣凈化冷凝系統屬壓力容器,無許可證,廠家不得設計、生產。保養與維護按照生產廠家的說明書。
3.7防火和保護
3.7.1不要在噴涂室內用易燃溶劑清洗物品,清洗場所要通風良好。
3.7.2空氣中粉塵或一些特殊金屬粉易引起爆炸,應在操作場地安裝通風設備,建議用水洗濕式除塵器收集噴涂粉塵。對工作場地和設備要經常打掃,防止粉塵的聚集。
3.7.3熱噴涂屬高溫操作,應特別注意不可將正在操作的噴槍對著人或易燃材料。
工作場地內不準有易燃物。
3.7.4熱噴涂隔音室應用防火材料制成。
3.7.5熱噴涂的防火與保護還可參照GB9448中的有關規定。
4人身安全
4.1熱噴涂操作人員,應經過國家指定的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并由國家指定部門頒發合格證書,方可從事此工作。
4.2操作者必須熟悉噴槍的操作規范,在讀懂說明書后才能啟用新槍。
4.3等離子噴涂和電弧噴涂操作者應熟悉使用說明書中的操作規范和安全事項,密切注意設備的運行情況,和熟悉必要時所應采取的特殊的和一般的預防措施。
4.4頭部的保護
頭盔、面罩、護目鏡在熱噴涂或噴砂操作中用來保護頭部特別是眼睛。為了防止光輻射和飛濺粒子的傷害,在整個操作期間,噴涂工、拉毛工和噴砂工必須戴護目鏡,現場所有人員或輔助工也應戴護目鏡和適當的面罩。
4.4.1噴涂過程中,面罩、護目鏡應配以適當深度的濾色片以保護眼睛,鏡片的深度參照GB3609.1。
4.4.2在等離子和電弧噴涂中,一定要求帶頭盔或面罩,以對頭部進行保護,防止紫外線和紅外線輻射的灼傷。
4.4.3噴砂時,噴砂工應戴防塵噴砂頭盔或穿噴砂服,保護頭部不受飛濺砂粒的傷害。
注:噴涂工是指等離子噴涂(焊)、電弧噴涂、火焰噴涂(焊)、爆炸噴涂打毛處理的操作者。
4.5呼吸系統的保護
在大多數熱噴涂和噴砂過程中,應向操作者提供呼吸系統保護設施,設施的選用可根據實際工作條件下煙霧的性質、量、類型和是否有通風裝置而定。
4.5.1在有良好抽風的室內進行無毒材料噴涂和在噴砂箱內進行噴砂時,在露天進行火焰噴涂,若粉塵不大時,應使用防塵口罩?筛鶕覊m性質選用不同的口罩,參照GB2625。
在室內進行熱噴涂操作,當口罩無法擋住粉塵時,可用機械式過濾呼吸器(含有活性碳)。
4.5.2在露天或在工作間進行噴砂時,要采用通入流動空氣的呼吸系統保護設施,此系統由面罩或防護頭盔和流動空氣管道組成,要求至少0.17m3/min的空氣進入頭盔內,此空氣要求由無油潤滑的空壓機和冷凝器提供,若無此類空壓機,空氣進入頭盔前應先經適當的過濾,空氣源的進氣口一定要置于空氣無污染處。
4.5.3對大多數較普通的熱噴涂材料,進行噴涂操作時,4.5.2條所提出的空氣呼吸系統能達到防護效果。如果呼吸系統發生故障,而在此空間中的污物對健康不會立即產生危險的話,噴涂工可以除去氣路管道,直接呼吸空氣,并馬上檢修呼吸系統。
若噴涂有毒材料,污染的空氣對健康危害極大,當空氣系統發生故障,頭盔應和緊急輔助呼吸用空氣瓶相連接。噴劇毒材料時,應準備兩套相同的空氣源系統,以備急用。
4.5.4專人使用的呼吸系統保護設施,沒經過清潔、消毒、不要互相交換使用。
4.6聽力保護
4.6.1進行一般噴涂、噴砂時,應佩戴護耳器或合適的軟橡皮耳塞以免操作時的高分貝噪音傷害操作者的聽力。
4.6.2等離子噴涂要有隔音室,高分貝噴槍2臺以上不得在同一處操作,在特殊情況下要有應急措施。
4.7安全服
根據噴涂工作的輕重、性質、施工條件來選擇合適的噴涂和噴砂服。在沒有專用的噴涂服時,可用焊工工作服。
4.7.1參照GB4014選用焊工工作鞋。
4.7.2在工作間進行毒性材料的噴涂時,要有特殊安全措施,操作工使用過的衣服和呼吸系統保護設施應每天更換。重復使用以前用過的衣服和呼吸系統保護設施要徹底清除掉有毒的金屬粉塵和其他材料后方可重新使用。
4.7.3等離子和電弧噴涂的操作工在手持噴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
4.8在有限空間內操作
“有限空間”系指受到限制的空間,如密閉的槽(箱)、鍋爐、壓力容器或船艙內部。
4.8.1如果有限空間中以前裝過可燃物品,在進入有限空間之前,應提供安全保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4.8.2按5.2條的要求進行通風
4.8.3一切氣瓶、電源、應放在有限空間外面。
4.8.4如果噴涂工和噴砂工必須通過艙口或其他小的開口進入有限空間時,要求具有緊急情況下能將操作工迅速轉移的安全措施。應使用安全帶或救生帶,并要求拴在操作工身上以保證他們能安全出來。在進行操作時,至少應有一個專人始終等在艙口外邊附近,并且在施工前要進行救生演習,以熟練援助程序。
4.8.5在有限空間內進行熱噴涂操作時,可采用4.5.2條所提出的呼吸系統。
4.8.6在有限空間內操作時,要穿防火服,戴皮革或石棉手套,手腕和腳踝處的衣服要扎牢,避免有毒害的熱噴涂材料和磨料損傷皮膚。
4.8.7在停槍休息時,應關閉噴槍和氣(電)源,并將噴槍和軟管從有限空間中取出。
4.8.8在有限空間內使用的光源應是低壓防爆燈。燈應置于有機玻璃罩中,避免噴砂時砂粒擊壞玻璃燈泡。
5保健和通風
5.1保健
5.1.1等離子噴涂或噴涂有毒材料的噴涂工,每工作一年后進行身體檢查。
5.1.2噴涂、噴砂工工作畢后要洗浴,以免擴大污染。
5.1.3熱噴涂和噴砂工人工作環境的污染情況由下列幾個因素決定。
a.噴涂場地的空間大;
b.操作中的噴涂槍或噴砂槍的數量;
c.所噴材料或砂粒產生的有害煙氣、氣體和粉塵的量;
d.噴涂過程中產生的熱量;
e.揮發性溶劑;
f.射線。
在設計通風條件時,要綜合考慮上述因素的影響。
5.1.4要提供局部的抽風或總的通風系統,以排除毒性煙氣、氣體或粉塵。
5.2熱噴涂和噴砂的通風
5.2.1每臺熱噴涂設備的通風都要單獨配備。
5.2.2現場通風。
5.2.2.1大多數熱噴涂、噴砂工作現場和無足夠通風設施的室內通風設備,均由發動機驅動的帶繞性管路或導管的便攜抽風器組成,但此類設備往往通風不完善,操作者常需帶4.5.2條所述的呼吸系統保護設施。
5.2.2.2在使用便攜式抽風器時,必須將抽風器安上一個粉塵集收器以收集粉塵,防止周圍環境的污染。推薦使用水洗濕式集收器。
5.2.3當噴涂機械零件時,如果在機床上進行噴涂操作,吸塵罩最好能裝在托架的后面以便使它能與噴槍一起運動,將噴涂時產生的粉塵和煙霧抽進或收集到粉塵集收器中。
5.2.4用于噴涂中小尺寸零件的噴涂箱應安裝排氣通風裝置,進入罩子的空氣流速為45~120m/min。噴毒性材料時,空氣流速應達到120m/min。
5.2.5噴砂房應有較好的照明條件,有足夠的通風,通風條件應為下方氣流和縱向通風。其速度為25-30m/min。噴砂房要裝備粉塵收集系統。如果將污染物直接排放入大氣,則必須符合當地的有關條例及法規。
5.2.6給有限空間通風時,換進的空氣要清潔、可呼吸。
5.2.7在打掃工作間時,同時要保持通風機在工作狀態,以防止粉塵和煙氣的聚集。
要特別注意鋁和鎂的粉塵有爆炸的危險,這兩種金屬的粉塵要用合適的濕式集收器。這些金屬的粉塵在水中能產生氫氣,這種濕式集收器要能防止氫在其中的聚集,要經常進行清除工作,減少鋁和鎂的殘留物。
6毒性材料和其他危險材料
所有的細粒狀材料都會損壞人們的呼吸系統,噴涂工的保護方法應按所噴的材料的類型不同,而采取不同措施。保護措施由適當的通風和合適的呼吸系統保護設施組成,當使用了這些保護設施而操作者仍覺不適時,應停止工作。
6.1有毒金屬及其化合物
鈹、鈹化物、鎘、鉻、钅帝、鉛和鉛合金都有劇毒,不論在室內室外或有限空間內噴涂這類材料或對之噴砂時,都應使用適當的局部抽風器和空氣管道呼吸器。通風機的廢氣要安全管理,并直接排入安全地區。任何情況下,鄰位噴涂操作的工人也要有局部抽風器和空氣管路呼吸系統。
6.2塑料
6.2.1有些塑料如聚乙烯、尼龍等煙氣是無毒的,但氣味對人不適,仍應抽風除去。
6.2.2有些塑料如聚氯乙烯、氟塑料等的煙氣是有毒的,甚至是劇毒的,在噴涂時一定要有通風加呼吸系統保護設施。
6.3溶劑
等離子噴涂和電弧噴涂中的弧光輻射可引起溶劑蒸氣迅速分解,成為有害氣體,如三氯乙烯和過氯乙烯溶劑即使受到遠處弧光的輻射,也會迅速分解產生碳酰氯氣體。
在對用溶劑脫脂的工件進行噴涂時,要采取特別預防措施,在噴涂前應除去這些溶劑,要注意由工件的凹坑和裂縫中帶進的液膜或溶劑珠滴。
6.4每班工作時,要測量空氣中毒性粉塵和氣體的量,此量不可超過當地有關法規。
6.5錫和鋅常以其氧化物形式出現,它們本身雖是無毒的,但會引起突發性病痛。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金屬覆蓋層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武漢材料保護研究所負責起草,參加起草單位有:航天航空部625所、上海噴涂機械廠、天津工程機械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敬、左丹江、廖漢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