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入開展“創建平安農機 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的通知
農機發[200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管理局(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自2006年以來,各地按照農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部署,積極組織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以下簡稱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創建了一批“平安農機”示范縣、鄉、村、戶,有效地提高了農民群眾安全意識,減少了農機事故的發生,保障了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促進了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提升農機安全監管能力的要求,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2009-2011年,繼續開展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科學、安全、和諧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為目標,以創建“平安農機”示范縣、鄉(鎮)、村和戶(合作社、協會、作業公司)為載體,以提高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和農民群眾安全生產意識為著力點,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農機安全監管網絡,強化農機安全生產措施,夯實農機安全生產基礎,構建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進一步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保障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為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新貢獻。
二、工作目標
2009年至2011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結合各地情況,分別創建十個“平安農機”示范縣、百個“平安農機”示范鄉(鎮)、千個“平安農機”示范村和萬個“平安農機”示范戶(合作社、協會、作業公司),通過“十百千萬”示范典型的建設,在廣大農村營造濃郁的創建“平安農機”氛圍。在此基礎上,分兩批推出200個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區、市)。
通過3年的努力,達到以下目標: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考核制、責任倒查制、過錯追究制得到切實落實;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加強,農機所有者、駕駛操作人員和農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明顯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牌證核發、安全檢驗及駕駛人培訓、考試、發證工作進一步規范,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建設水平得到提升,源頭管理得到加強;農機安全生產措施不斷完善,農機注冊登記率、檢審率和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穩定提升,事故隱患明顯減少;農機安全監管基礎設施裝備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構建農機安全生產的源頭管理、執法監控、宣傳教育“三大防線”,有效提高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實現農機安全生產的全程監督管理。
三、工作重點
(一)爭取政府重視,建立保障機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進一步重視和支持,把創建“平安農機”工作納入政府安全生產考核目標體系之中,將創建工作列為農機化工作考核內容和農機安全生產重要抓手,安排必要的資金,保證創建工作持續開展。
(二)發揮基層作用,夯實創建基礎。將開展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著力點、工作重心放在鄉村。充分發揮縣鄉兩級政府在創建活動中的作用,通過政府整合公安、安全監管、交通、教育以及村級組織等各方面管理資源,確保鄉村推進“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的深入、持久開展。調動農機合作社、農機作業公司等新型農機服務組織的積極性,進一步完善農機安全網絡,使創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戶。
(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社會氛圍。各地制定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宣傳計劃,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重要意義。繼續做好“六個一”的宣傳活動,即每年:在每個鄉鎮組織一次“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給每個農機手送一封創建“平安農機”倡議信,為廣大農機手和群眾放映一部“平安農機”教育警示片,向每個村送一套“平安農機”安全宣傳掛圖,給每個農機戶送一本“平安農機”知識手冊,在每個村及中小學校上一堂“平安農機”知識課。要把宣傳工作落到實處,切實增強農民群眾和農村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農機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交流考評,推廣先進經驗。嚴格按照農業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的《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鄉、村、戶創建標準》(見附件),進一步完善申報、考評等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好各項考核評審工作,推出一批示范典型。把握示范單位的創建工作特點,認真總結,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采取考察、觀摩、現場會等形式,組織轄區內有關單位到示范單位學習交流,互相取長補短,鼓勵先進,鞭策后進。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開展創建“平安農機”活動,是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為強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組織開展的一項具體活動。各地農機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要提高認識,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實際,制訂工作方案,明確階段性目標和任務。要把創建“平安農機”活動與當地“三農”工作結合起來,與推進農業機械化工作結合起來,與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結合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促進農機安全生產,增加農民收入,保障農村社會和諧發展,如期實現創建活動的目標。
(二)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創建“平安農機”活動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相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農機、安全監管等部門要建立協作機制,明確責任,形成監管合力。要充分發揮縣鄉政府、村委會以及各種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共同做好重要時段、重點地區、重點農機具的安全生產檢查,要與有關部門配合,嚴格查處違章操作、違法載人、超速超載、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行為,認真排查事故隱患,減少或杜絕農機事故的發生,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農機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依法監管、各部門協作配合、廣大農民群眾廣泛參與的農機安全生產格局。
(三)加強指導,扎實推進。各地要根據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各階段重點,加強工作監督檢查,把創建活動落到實處。農機管理部門和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要強化服務意識,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服務,幫民解難,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觀念,組織農機監理人員深入基層,培訓辦證到鄉村,年審檢驗到村屯,維修服務到田頭,宣傳動員到農家,扎實推進創建“平安農機”活動。要加強創建活動的日常檢查指導,認真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全面提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總體水平。
(四)加強監督,務求實效。各級農機管理和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加強督查,確保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取得實效。要加強示范單位申報、推薦、考評等工作的督查,杜絕弄虛作假行為。要加強對“平安農機”示范單位的督查,確保示范單位不松懈、不退步,對不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予以撤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機管理部門請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本地區“平安農機”創建工作總結材料,報至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附件: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鄉、村、戶創建標準
農 業 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鄉、村、戶創建標準
一、“平安農機”示范縣創建標準
(一)縣政府重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將農機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納入政府工作考核內容,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健全,加強對創建“平安農機”活動的組織領導,制定活動方案,明確活動目標,規范活動內容,安排創建活動經費,建立“政府負責、農機主抓、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農機管理部門將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將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與農機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將創建“平安農機”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農機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制度完善,較大以上農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完備;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崗位設置科學合理,分工明確。人員配備滿足崗位設置的要求,與所承擔的職責和工作任務相適應。辦公場所適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需要,宣傳教育和辦公自動化等儀器設備配備齊全,規范使用農機監理行業標識;開展“平安農機”示范鎮(鄉)、村、戶活動成效顯著,“平安農機”示范鄉(鎮)達到30%以上。
(三)農機安全生產措施到位。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廣大農機手、農民群眾和農村學生的農機安全生產意識增強;農機牌證、農機維修、教育培訓等工作管理規范,農業機械檢測、駕駛人考試設施、設備齊全;農機事故報告統計及時、全面,適時發布農機安全生產服務信息。農機、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制度,共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活動,農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成效顯著。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入戶率、檢驗率、駕駛人持證率均達到85%以上。
(四)農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事故萬臺死亡率控制在2.5以下,杜絕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農機事故。
二、 “平安農機”示范鄉(鎮)創建標準
(一)鄉(鎮)政府重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成立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協助縣農機管理部門做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與村民委員會簽訂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開展創建“平安農機”示范村、戶活動成效顯著,“平安農機”示范村達到30%以上。
(二)鄉(鎮)設有負責農機安全管理的工作機構和人員。各村均聘有專(兼)職農機安全管理員,職責明確,責任落實。
(三)農機安全生產措施到位。開展經常性的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活動記錄完整;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臺賬和農機事故檔案規范齊全。農機安全生產制度健全。根據農業生產季節特點,在轄區內組織開展日常檢查和專項整治活動。
(四)積極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組織農機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不少于2次。設有農機安全宣傳專欄、宣傳材料、固定標語、警示牌等。
(五)鄉(鎮)內90%以上的農機維修點取得技術合格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入戶率、年檢率、駕駛人持證率均達到90%以上,不發生較大以上農機事故。
三、“平安農機”示范村創建標準
(一)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重視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協助鄉(鎮)政府和農機管理部門做好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設有村級農機安全員,與農機戶簽訂農機安全責任書,開展創建“平安農機”示范戶活動成績顯著,“平安農機”示范戶達到40%以上。
(二)農機安全生產措施到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人臺帳、農機事故記錄、安全學習記錄完整。農機安全生產制度健全。積極協助縣鄉有關部門做好農機安全檢查和整頓工作。
(三)積極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村內設有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學習活動室、農機安全宣傳欄、農機安全宣傳標語。每年組織農機駕駛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學習不少于2次,經常開展農機安全生產經驗交流和學刊用報活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掌握安全生產法規知識和操作技能。
(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入戶率、年檢率、駕駛人持證率均達到95%以上。不發生農機死亡事故。
四、“平安農機”示范戶(合作社、協會)創建標準
(一)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農機安全操作規程駕駛操作,不違法載人,不超速超載,不酒后駕駛,無違章記錄,無農機責任事故。
(二)農業機械牌證齊全,機具技術狀態良好,按時參加年度檢驗。
(三)積極帶頭參加鄉(鎮)、村和農機管理部門組織的農機安全教育等活動,認真學習、宣傳農機安全生產知識,家庭(協會、合作社)成員農機安全意識高。
(四)具有熟練駕駛操作和維護農業機械的技能,農機作業質量好,服務態度好,經濟效益好,在群眾中美譽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