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沙井煤礦“3.3”瓦斯爆炸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明電〔2010〕11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 有關中央企業:
3月3日14時40分,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大忠橋鎮沙井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輕傷。該礦為鄉鎮煤礦,技改礦井,礦井瓦斯等級為高瓦斯。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管理混亂,風量不足,造成瓦斯積聚,違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這是一起典型的由非法違法行為所致的事故。湖南省有關部門于2月23日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專項行動的公告》,發至各煤礦,對應依法關閉和停產整頓的煤礦進行了明確界定,并要求立即停止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隨后,又召開了全省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專項行動工作會議,對整頓關閉工作再次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3月1日,祁陽縣煤炭局向該礦下達停產整頓指令,礦主簽字同意;祁陽縣煤炭局還向該礦派出了3名人員進行分片包干和駐礦盯守。但該礦礦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政府監管、無視礦工生命,拒不執行停產指令,擅自違法組織生產,釀成事故,性質惡劣,影響極壞,教訓十分深刻。
事故發生后,湖南省及永州市立即組織開展救援,救治傷員,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并對事故作出了嚴肅、果斷的查處決定:一是對祁陽縣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二是對祁陽縣煤炭局兩名分管副局長就地免職;三是依法對礦主進行刑事拘留;四是對事故礦井依法實施關閉;五是通報全省,吸取教訓,湖南省安委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抓好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湖南省煤炭工業局、湖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印發了關于永州市祁陽縣沙井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通報。
這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小煤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府監管指令得不到落實,非法違法生產行為猖獗等突出問題。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剎住拒不執行監管指令非法違法生產的惡劣行為,特再次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的要求,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要緊密結合實際,制訂具體的方案和切實可行的辦法、措施,把責任落實到單位和人。已下達停產整頓指令而未通過驗收的礦井,一律不得復產復工;整合技改礦井未履行相關手續的,一律不允許開工建設。要嚴加監管,專人負責,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事故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無視監管、頂風蠻干的煤礦要嚴厲打擊,依法予以關閉。
二、嚴格煤礦復產驗收工作。當前復產驗收工作任務繁重,各地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切實做好煤礦節后復產驗收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行〔2010〕30號)的要求,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復產驗收工作方案,嚴格復產驗收程序和標準,嚴禁未經驗收的煤礦恢復生產,擅自復產的,要堅決制止并嚴肅懲處。要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停送電、瓦斯排放和排水等安全措施,落實專人負責,認真做好恢復生產前的自查工作。
三、依法嚴肅查處事故。對發生事故的煤礦,要加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力度,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者責任,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要針對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健全完善約談制度、現場分析會制度、通報制度、跟蹤督導制度,并加強事故分析,剖析事故暴露出的漏洞和值得吸收的教訓,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和對策,通過事故教訓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看到事故煤礦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要堅決按照國務院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決策部署,抓住重點,關口前移,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及今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請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立即將本通報傳達到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