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公布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名單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一〔2010〕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自2009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開展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以來,各地區、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研究制定方案,督促、指導示范單位對照標準開展了創建活動,并對示范單位創建情況進行了嚴格考核,及時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報送了經考核合格的示范單位名單。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各地區、各單位上報考核材料進行了審核和實地抽查,并對示范單位名單進行了公示,符合條件的示范單位共470家。為鼓勵先進,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不斷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現將示范單位名單(見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督導,鞏固成果,不斷提高示范單位安全生產水平。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示范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示范單位鞏固創建活動成果,特別是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非煤礦山強基固本“五個一百”示范單位名單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地下礦山要有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要改進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按照《通知》要求,在3年內完成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的安裝,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認真總結,完善機制,持續深入開展創建活動。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總結開展創建活動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規范示范單位申報、創建、考核、評選工作程序。要不斷擴大創建活動范圍,研究探索建立與創建活動相配套的激勵機制、淘汰機制,不斷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三、典型引路,示范帶動,全面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水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介,大力宣傳創建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采取召開現場會等形式推廣示范單位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提高廣大非煤礦山企業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全面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和石油企業HSE管理體系建設,逐步提高非煤礦山本質安全水平。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