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冶金水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寫提綱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四〔2011〕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冶金、水泥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冶金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寫提綱》和《水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編寫提綱》,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企業要把包括編制安全專篇在內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作為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的重要手段,從源頭上消除事故隱患,切實提高冶金、水泥建設項目的本質安全水平。
各地區、各有關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四司聯系(電話:010-64463853)。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