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安全科技支撐平臺項目及其創建單位的通知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發布安全科技支撐平臺項目及其創建單位的通知
安監總廳科技〔2015〕10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安全科技支撐平臺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安監總廳科技〔2014〕35號)等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完成了安全科技支撐平臺的遴選、現場考核等評審工作。現將煤礦瓦斯治理及災害監控技術科技研發平臺等37個安全科技支撐平臺項目及創建單位(詳見附件1)予以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創建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科技支撐平臺的創建工作,為創建工作提供所需條件保障,有計劃地實施科研儀器、重大裝備的更新改造,推進安全科研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加強安全生產科技攻關和成果轉化,著力提高支撐平臺自主創新能力及推廣應用能力,切實服務于安全生產工作。
二、有關推薦單位要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指導,在科研項目立項和安全先進技術裝備推廣方面予以支持。要積極推動創建單位加大支撐平臺開放共享力度,通過多種途徑發揮支撐平臺對推動安全技術進步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作用。
請各創建單位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將驗收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提交規劃科技司。
附件:
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