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召開全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2016-11-0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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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召開全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座談會的通知
廳函〔2016〕3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機關有關司局,有關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定于2016年11月10日(會期1天)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全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座談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出席會議并講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要求,分析把握“十三五”期間職業健康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交流職業健康監管經驗,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強化措施,全面加強職業健康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會議地點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賓館(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42號,電話:027-68881666)。
三、參會人員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人,各省級煤礦安監局主要負責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負責同志及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總局有關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社團組織秘書長。參會代表名額分配見附件1。
邀請中國安全生產報社(中國煤炭報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中國安全生產》雜志社和《勞動保護》雜志社記者各1人到會采訪。
四、其他事項
11月9日(星期三)全天報到。請各參會單位于11月4日前嚴格按名額分配將參會人員回執(附件2)同時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劉衛東、張寧,010-64463517、64463214〈傳真〉)和湖北省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沈丹,027-87360088、87367082〈傳真〉;高波,027-87271442、87368065〈傳真〉、18971222046)。
附件:
1.會議代表名額分配
2.參會人員回執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會議代表名額分配
一、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監局
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負責人,各省級煤礦安監局主要負責人(合署辦公的以及安全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和煤礦安監局主要負責人由1人擔任的單位,只參加1人)。
二、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機關有關司局及有關單位
辦公廳(國際合作司、財務司)、政策法規司、規劃科技司、統計司、監管一司、監管二司、監管三司、監管四司、職業健康司、人事司(宣教辦),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事故調查司主要負責人;國際交流合作中心、宣傳教育中心、培訓中心、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信息研究院、煤炭總醫院、華北科技學院、職業安全衛生研究中心、中國煤礦工人北戴河療養院(職業病防治院)、中國煤礦工人大連療養院(職業病康復中心)、中國煤礦工人昆明療養院(職業病康復中心)主要負責人;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中國煤礦塵肺病防治基金會秘書長。
附件2
參會人員回執
單位(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