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河市煙花爆竹燃放衛生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愛輝區人民政府,中、省、市直各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黑河市煙花爆竹燃放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黑河市煙花爆竹燃放衛生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維護公共環境衛生秩序,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整潔、舒適的人居環境,依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煙花爆竹燃放控制區適用本規定。
煙花爆竹燃放控制區范圍:市建成區(202國道零公里以內;黑嘉公路零公里以內;黑洛公路零公里以內;機場路零公里以內)主次干道、人行道、綠地、廣場、公園等公共場地。
第三條 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煙花爆竹燃放衛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區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暫行規定,不得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第五條 市區各中省市直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要開展社會宣傳活動,教育公民嚴格遵守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方面的法規、規章,遵守社會公德。
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要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六條 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存儲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養老院周邊;
(六)黑河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
第七條 凡在控制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自主提出交納清掃費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代收,并安排專人在燃放后及時清理炮屑;
(二)在規定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后要在2小時內及時清理炮屑,嚴禁污染公共場所衛生;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損毀周邊公共設施;
(四)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第八條 除除夕、元宵節外,平時晚九時至次日早六時,不準在城市燃放煙花爆竹。
第九條 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煙火燃放活動,應按照舉辦的時間、環境、活動性質、規模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確定衛生污損程度,進行等級管理。
第十條 申請辦理煙花爆竹晚會,婚慶、開業、慶典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前主辦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提交下列材料備案,并按要求從事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時間、地點、環境、活動規模;
(二)燃放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
(三)燃放作業方案;
(四)公安機關核準燃放許可證件。
第十一條 對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當事人或單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