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市在去年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抓鞏固、抓深化、抓提高,今年將繼續開展全市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及長江以外水上運輸安全治理工作,特制定《全市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及長江以外水上運輸安全治理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和江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加強全市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及長江以外水上運輸安全治理為主線,以“四個規范”為核心,以保安全、保暢通為重點,加強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全面推進我市的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及長江以外水上運輸安全再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成立全市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及長江以外水上運輸安全治理工作小組,朱聯南任組長,朱萬鋒、馬從寬、伏國華任副組長;李府民、駱公軍、施偉、吳永紅為小組成員,朱萬鋒兼辦公室主任,李府民、陳文為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地方海事局航行監督科。
三、專項治理內容
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研究解決水上運輸安全管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鞏固各項整頓成果,落實長效管理。目標內容為:推進“四個規范”,強化“三個落實”,實現“三個提高”。即:規范水上運輸秩序,嚴格市場準入;規范船舶秩序,強化現場監管;規范船員秩序,完善管理體系;規范通航秩序,實現有效監管;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水上安全應急預案和防范措施;提高機制運轉效率,提高執法管理水平,提高預控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1、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嚴把資質審查關,新設立的水上危險品運輸企業必須符合《條例》的規定。
2、加大對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作業的監管力度,取締非法的水上危險化學品裝卸點,保護合法經營。
3、在全市水上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推行安全管理規則,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有效推進船舶公司化,做到全市無個體業戶經營水路客運和危險化學品運輸業務。
4、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從事經營、管理、裝卸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對違反國務院第344號令的違法行為堅決按照條例規定進行處罰。
5、全市船檢機構資質取得認可,驗船人員持證率100%,船舶檢驗程序和檢驗行為規范,驗船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及船檢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船舶檢驗發證計算機網絡運行正常,船舶修造廠生產技術條件認可符合省廳規定要求。
6、實施“三客一危”船員跟蹤管理和持證船員考培分離制度,全面落實特種船員任職資格和操作技能檢查日常化,健全船員動態管理數據庫,落實船員管理責任制。
7、重點航道通航環境明顯改善,船舶航行停泊秩序現場管理制度化,集中治理和長效管理相結合,航標的正位率、發光率和船閘優良閘次率均達99.5%以上,本市“三河兩湖”通航水域不發生重特大水上交通責任事故,四項指標不高于前兩年水平,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不發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48小時以上航道堵塞。重點航道“三無”船舶低于1%,嚴重超載船舶低于5%。
8、鄉鎮船舶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健全有效,第一責任、直接責任、主體責任、行業管理責任、監督保障責任分明。
9、水上交通安全行政執法隊伍廉潔、勤政、務實、高效,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水上無“三亂”行為、無行政復議撤銷或行政訴訟敗訴案件。
10、保持活動信息暢通,交流及時、推廣應用“水上運輸安全管理年”活動的成果、經驗;推行四個規范:
(一)規范水上運輸秩序,嚴格市場準入。繼續貫徹落實交通部2001年頒發的部長令,根據市場需求,營運船舶技術狀況和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1、根據水運企業船舶狀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步伐,引導和推行內河船型標準化。
2、建立和完善航運企業安全管理規則,對客船公司、液化氣船公司全面實施審核發證制度。
(二)規范船舶秩序,強化現場監督。落實船檢質量責任追究制,提高船舶檢驗工作質量,建立健全船舶登記責任制,規范船舶發證程序。
1、嚴格執行船舶登記有關要求,建立健全船舶登記責任制,取締“三無”船舶,加強船舶船名牌、船名號、船籍港標志的源頭管理和現場查糾。
2、按照省廳的統一部署,開展取締“三無”船舶、打擊遏制船舶超載運輸、嚴禁非載客船載客、禁止個體船經營水上客運和危險品運輸業務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組織全市統一行動,解決困擾水上運輸安全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嚴格實行環節責任制,海事部門不為超載船舶簽證放行,船閘不放超載船舶過閘,碼頭單位不為船舶超裝。
3、宣傳貫徹2001年第185號省政府令頒布的《江蘇省渡口管理辦法》,按照省廳的統一部署,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現場咨詢活動,進一步落實鄉鎮船舶、鄉鎮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繼續推進撤渡建橋、渡口達標工程。
4、貫徹落實交通部《驗船人員適任考試發證規則》和《船舶檢驗機構資質認可和管理規則》,實施驗船師考證任職、驗船機構資質認可,公布驗船師資質,建立健全驗船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強化驗船質量監督檢查,建立完善船舶檢驗質量管理體系,提高船舶檢驗業務水平,進一步保證驗船質量。
5、強化鄉鎮船廠源頭管理,全面落實鄉鎮船廠生產技術條件認可規則,通過媒體公布符合條件的船廠名單及其生產許可范圍;強化鄉鎮船廠特殊工種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工作;規范船廠自檢項目責任制。
6、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船、客船、客(汽)渡船、工程船重點檢驗,落實定期特別檢查制度,確保船舶處于適航狀態。
(三)規范船員秩序,完善管理體系繼續實施船員考培分離制、監考人員考任制、特種船員任職資格跟蹤檢查制、鄉鎮渡工持證上崗制,建立健全船員考試發證質量管理體系,全面規范船員管理。
1、全面落實油船、液化氣船、散裝化學品船等特種船舶船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實施“三客一危”船舶船員“實際操作和安全知識”檢查日常化,并在其他船種逐步推開,不合格船員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2、落實船員考培分離制,實施船員監考人員考任制。
3、建立健全船員動態管理數據庫。加強異地流動船員管理,嚴厲打擊“人證不符”和持假證書任職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船員考試、發證質量管理體系,全面實施船員管理責任制。
4、制訂完善船員專業培訓、特殊培訓訓練方案、程序和評估標準。督促和落實小型船舶、鄉鎮船舶船員培訓并定期檢查。
5、根據省廳制定的船員跟蹤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完善船員跟蹤管理措施,在全市統一執行,提高船員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全面實施鄉鎮渡口渡工任職資格審核、培訓、考試、發證工作。
(四)規范通航秩序,實現有效監管加強通航秩序和營運船舶秩序管理規則建設,強化船舶報告、簽證現場管理,推進船舶動態計算機信息管理,建立“三河兩湖”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遇險搜救系統,建立健全應急反應體系,增強預控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1、實施重點水域船舶動態報告制,重點加強對客船、油船、液化氣船、散裝化學品船的現場實船簽證管理,推行現場簽證責任制。
2、改善重點水域、船舶集散地、復雜險要航段、江河交匯點及主要風景游覽水域的通航環境;推廣應用監督管理目標責任制,完善監督保障責任制,加強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秩序現場管理。
3、規范全市通航水域海事巡航檢查制度,充分利用地方海事管理網、船舶安全檢查計算機系統等先進手段,根據通航水域和在航船舶特點,合理設置監控站點,落實重點監控,建立健全事故防范和應急反應體系。
4、貫徹實施省廳制訂的《通航水域禁止船舶超載運輸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落實地方海事部門的嚴格把關、實船簽證、現場查糾責任。
5、強化載客船舶現場監管,嚴禁貨船、漁船、農用船等非載客船和個體客運船舶載客。
6、進一步規范本市重點水域船舶報港、停泊秩序,嚴格執行危險貨物申報制度,加強水上加油站和危險貨物碼頭的監管力度,強化對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和水上加油站點的日常監管,加強船舶污染水域防治工作,依法查處污染水域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要求
1、認真組織學習治理方案,借助各種宣傳手段,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全社會都重視水上安全的濃厚氛圍。
2、嚴格執行治理方案,突出重點,認真落實四個規范,保證治理工作取得預期的效果。
3、做好專項治理的驗收檢查工作準備,局專項治理小組辦公室將在10月份對各有關單位進行檢查,以迎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在11月中旬、下旬的檢查驗收和12月份國家和省對我市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