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為切實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28號)和中國氣象局、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氣發(2007)152號)精神,現就加強我市學校防雷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學校防雷安全工作是防雷減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教育事業長遠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和諧。近年來,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進步,學校高建筑物不斷增多,信息技術教育手段日益普及,雷電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影響和對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明顯增加;特別是不少農村學校建筑物未按規定建設防雷裝置,一些新建、改擴建校舍未落實防雷安全措施或防雷裝置管理使用不規范,整體學校防雷安全形勢不容忽視。我市屬全省雷電高發區之一,學校防雷安全工作時刻不能放松。各縣區政府、各級有關部門要站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以對黨和人民負責、對教育事業負責的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夯實責任,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切實重視抓好學校防雷安全工作,全力消除學校防雷安全隱患,保障學校校舍和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二、抓緊完成學校防雷設施建設
為徹底解決我市學校防雷設施安全隱患,市政府決定,由市、縣區財政出資,全面完成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防雷設施建設。學校防雷設施建設按照“以縣為主、分級負責、一次到位”的原則,由各縣區政府組織實施,市上對財政困難縣給予適當補助;由市氣象局牽頭,市教育局、財政局、安監局配合,做好學校防雷設施建設的技術指導、督促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學校防雷設施建設資金市、縣區財政分擔比例為:吳起、志丹、安塞三縣由縣財政自行解決;寶塔、甘泉、黃陵三縣區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延川、延長兩縣市財政補助70%,縣財政承擔30%;富縣、洛川、宜川、黃龍四縣市財政補助90%,縣財政承擔10%;子長縣去年已完成學校防雷設施建設,市財政一次性補助10萬元。各縣區政府要及時落實資金,認真組織實施,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學校防雷設施建設。學校防雷設施建成后,經市上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氣象局、教育局、財政局、安監局要狠抓督查指導,加強資金監管,嚴把工程質量,確保學校防雷設施建設任務按期、高質量完成。
三、認真做好學校防雷安全各項工作
各縣區政府要對本縣區學校防雷安全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加強學校防雷設施建設,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責任,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學校防雷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要嚴格執行中國氣象局、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氣發(2007)152號)有關規定,今后,學校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必須在依法取得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核準書后方可開工建設,在取得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后方可投入使用。各級氣象部門要認真履行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職責,加強對學校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檢查和落實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制度,切實從源頭把好學校防雷安全質量關;加強對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加快雷電監測預警業務體系建設,及時通報雷電災害預警信息,指導學校做好防雷安全工作。各級教育部門要督促學校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安全工作范圍,制訂和完善防雷安全工作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落實各項防雷安全措施。要加大對師生防雷法規、科普知識的宣傳力度,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師生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學防雷、主動防雷的意識。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