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11-18發布 1999-03-01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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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規定是結合化工和石油化工塔式容器設計的具體情況,對JB4710-1998《鋼制塔式容器》的補充和具體化。
本規定的適用范圍、引用標準和定義,除以下規定外,均與“JB4710”相同。
1.2 適用范圍
1.2.1 本規定適用于高度大于10m,且高度與直徑之比大于5的裙座自支承立式鋼制塔器。
1.2.2 本規定不適用于帶有拉牽裝置、帶有磚板等非金屬襯里及帶有有色金屬襯里的塔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