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3發布 2009-11-01實施[pdf格式]1 總則
1.0.1 為保障紡織工業企業勞動者在工作場所的安全和衛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紡織工業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設計。 1.0.3 紡織工業企業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原則,各項技術措施應做到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協調一致,并應符合環保和節能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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