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GB 18071的本部分規定了燒堿制造企業與敏感區之間多需衛生防護距離。 本部分適用于地處平原地區的燒堿制造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現有燒堿制造企業可參照執行。
點贊
收藏
評論
上一篇:基礎化學原料制造業衛生防護距離 第3部分:硫酸制造業GB 18071.3-2012
下一篇:非金屬礦物制品業衛生防護距離 第4部分:石墨碳素制品業GB 18068.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