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于切實做好放假停產檢修煤礦節后復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陜西省煤炭工業局陜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做好春節生產煤礦安全和停產煤礦節后恢復生產驗收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榆林市地方煤礦節后恢復生產驗收及基建礦井恢復基建(復工)工作,陜西煤監局榆林分局與榆林市煤炭工業局認真研究,聯合下發文件對地方煤礦復產驗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一、制定了以《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的復產驗收“六項”標準。要求各縣區煤炭局結合各自情況制定詳細驗收方案。
二、對復產(復工)驗收進行了責任劃分。明確了縣區煤炭管理部門為負責組織復產(復工)檢查驗收的主體,榆林市煤炭局負責重點抽查,分局負責監察各項復產安全措施的“三位一體”的驗收模式。
三、確立了六項驗收辦法。一是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對已公告關閉和納入第一批資源整合的88處煤礦不得恢復生產驗收。各縣(區)要按照先關閉后整合的原則,停止供給此類煤礦火工品和生產用電,派駐安全監督員,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實施煤炭資源整合,停止一切生產活動,嚴防偷采、盜采、突擊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嚴防已關閉小煤礦死灰復燃;二是對所有停產煤礦恢復生產前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恢復生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小煤礦特別是發生過火災和有害氣體超標的礦井必須由專業救護隊進行瓦斯和有害氣體排放,一定要吸取近兩年事故教訓;三是要求各縣(區)煤炭工業局、及市屬各煤礦要認真對煤礦井上下(各系統)進行檢查,合格一個,驗收一個,放行一個。任何部門和單位不準降低標準。凡檢查不達標準的,一律不得復產(復工);四是各級復產(復工)驗收人員要高度負責,認真開展復產(復工)驗收工作,實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凡在驗收工作中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等造成事故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嚴肅追究責任;五是榆林監察分局將對恢復生產煤礦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措施落實情況進行重點監察,對監察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六是各縣區煤炭主管部門要將每天煤礦恢復生產整改和驗收放行情況在上午10時前向榆林市煤炭工業局和榆林煤監分局報告前一天的情況,以便向上報告和適時安排檢查。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