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客觀、準確地了解和評價干部,促進領導干部強化責任意識,科學規范履職, 11月7日,上饒供電公司黨委印發《關于領導干部實施離任后“回頭看”考評的辦法(試行)》,規定領導干部離任后,對其在任期間的工作、作風等情況進行的考評分析,一般在領導干部離任半年后、一年內專門組織進行,即“回頭看”考評。若是發現群眾意見大、滿意度低、問題突出的領導干部,仍將追究責任。
據悉,“回頭看”考評的重點內容是:科學規范履職,注重開拓創新,取得工作業績的情況;樹立大局觀念,提高執政能力,落實公司決策的情況; 注重長遠發展,勇于承擔責任,處理復雜問題的情況;堅持依法治企,發揚民主作風,“三重一大”決策的情況;注重團結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發揮班子功能的情況;加強自身建設,發揮表率作用,做到廉政勤政的情況。
《辦法》適用于上饒供電公司黨委管理的退出現職和易地交流任職的基層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機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含副職提任正職、主持工作)以及該公司黨委認為需要“回頭看”考評的其他領導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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