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春市安委辦《關于切實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宜市安字〔2012〕18號)和《關于加強春節及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宜市安辦字〔2013〕5號)要求和市安監支隊1月份工作安排,市安監支隊以煤礦和花炮為重點,開展了為期4周的春節前專項執法檢查。
市安監支隊采取明查暗訪結合、突擊檢查、不打招呼的方式對豐城市、高安市、宜豐縣、袁州區、萬載縣等地的煤礦和花炮兩大高危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主要檢查煤礦企業是否擅自恢復生產或開展與擴建項目建設無關的采掘活動、停產檢修的煤礦是否認真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通風、排水和安全監控系統正常運行;花炮企業是否落實《關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贛安監管花炮字〔2013〕7號)和《江西省安監局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 切實抓好今冬明春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贛安監管花炮字〔2012〕369號)文件精神。
市安監支隊在20個工作日內共檢查90個企業,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和事故隱患,下達執法文書,責令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檢查中發現,絕大部分企業均能按要求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但是仍有個別企業重生產、輕安全,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兩家花炮生產企業依法依規做出了行政處罰,責令停產整改企業1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1個,罰款共計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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