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用法治手段筑牢安全底線,龍口市應急局對轄區內企業開展了不定期巡查。
執法人員在對一家企業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企業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烘干間)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因該企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對該企業給予了處人民幣壹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既是給自身帶來了不安全因素,也忽略了社會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企業要落實好自身的主體責任,在日常檢查中把安全警示標志列為重點,及早發現及早整改。下一步,龍口市應急局將不斷強化對工貿企業現場作業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的檢查力度,切實提升企業現場作業安全。
安全文化網 www.zl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