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轄區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龍口市應急局對轄區內企業開展了不定期巡查。近日,龍口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巡查過程中,發現轄區內一企業未為叉車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鞋(保護足趾、防刺穿),因該企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龍口市應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對該企業給予了行政處罰。
下一步,龍口市將繼續加大對粉塵涉爆、涉氨制冷、金屬冶煉等工貿行業的巡查檢查力度,督促企業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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