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危險分析,又稱為初步危險分析、預備事故分析。這種方法是定性分析、評價系統內危險因素的危險程度的方法。它的作用是在一項工程活動(包括設計、施工、生產) 之前,對系統存在的危險性作預評價,對包括危險類別、出現條件及其后果作宏觀、概略分析。其目的是判別系統的潛在危險,確定其危險等級。實現預計危險分析,可以有效地避免不必要的設計變更,用較小的代價消除或減少系統中的危險因素,比較經濟地確保系統的安全性。
表1是以燃氣熱水器為例進行的預計危險分析。
表1 燃氣熱水器預計危險分析
危險因素 |
觸發事件 |
現象 |
導致事故的 原因事件 |
事故情況 |
結果 |
危險 等級 |
預防措施 |
水壓高 |
煤氣連續 燃燒 |
有氣泡產生 |
安全閥 不動作 |
熱水器 爆炸 |
傷亡 損失 |
3 |
裝爆破板、定期檢查安全閥 |
水溫高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水過熱 |
燙傷 |
2 |
同上 |
煤氣泄漏 |
火嘴熄滅、煤氣閥未關閉、煤氣 管等破損 |
充滿煤氣 |
火花 |
爆炸 |
傷亡 損失 |
3 |
火嘴和煤氣閥裝連鎖、經常檢查管路等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人在室內 |
煤氣中毒 |
傷亡 |
2 |
同上、氣體監測 |
燃燒不 完全 |
排氣口關閉 |
充滿CO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2 |
CO監測、警報器、通風 |
火嘴著火 |
火嘴附近 有可燃物 |
火嘴 附近著火 |
火嘴引燃 |
火災 |
傷亡損失 |
3 |
火嘴附近構筑物應耐火 |
排氣口 高溫 |
排氣口關閉 |
排氣口 附近著火 |
火嘴連續 燃燒 |
同上 |
傷亡 |
2 |
排氣口裝連鎖(應耐火) |
危險等級是危險嚴重程度的定性標準,分為Ⅰ~Ⅳ四級:
Ⅰ級:安全的,暫時不會發生事故,可忽略;
Ⅱ級:臨界的,事故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系統處于臨界狀態,應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Ⅲ級:危險的,事故很可能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控制;
Ⅳ級:災難的,會導致事故的發生,造成人員嚴重傷亡或財產巨大損失,必須立即設法消除。
分級的目的是要排出預計事故危險程度的先后順序和重點,以便優先處理。針對識別出的主要危險因素,可以通過修改設計、加強安全措施來消除或控制,從而達到系統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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