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目的(一)
由于鍛造機械一般是在高溫、沖擊載荷和定壓靜載荷的條件下作業,物體瞬時力很大,易發生燙傷和軋傷以及其它機械傷害,為消除設備及輔助工具存在的缺陷,特設置本項目。
適用范圍(二)
本項目適用于以氣體、液體、機械電氣傳動的鍛錘,油、水壓力機,螺桿式的磨擦壓力機及鍛造操作機。
查證方法(三)
1 錘頭砧體應安裝緊固、無松動,防止在運動中脫落。固定用的銷楔應無松動和突出1.5mm以上,檢查時用手錘敲擊判斷松動情況,使用銷楔處不宜用墊片。
2 錘頭應無裂紋和破碎的缺陷,且上下砧平行度小于1/300。
3 操縱手柄、踏桿、按鈕、制動機手(腳)柄(桿)應靈活好用,防止產生誤動作,制器必須可靠,操縱機構應有防止意外觸動致使設備誤動作而造成事故的措施,按鈕上必須注明“啟動”“停止”等字樣。
4 電動機、儲氣罐等不得松動。磨擦盤、飛輪、導軌壓條等部位上緊固件不得松動,防止運動件脫落或誤操作。
5 限位器、緊急制動器、溢流閥等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各種傳動裝置應有護罩、護網、護欄,防止人體的直接接觸。
6 大型設備配套使用的操作機夾鉗,小型設備上的人力夾鉗,自由鍛時使用的剁刀等輔助工具受力部位應無裂紋,剁刀等工具受打擊部位的硬度不應高于HRC30。
7 儲氣罐、高壓泵、控制柜(臺)等輔機與主機安全運行有密切關系,儲氣罐應符合壓力容器的評價要求。高壓泵與控制柜都應處于完好的安全狀態。
8 設備、設施應合理布置,便于操作且基礎牢固可靠。
計分方法(四)
本項目為12分。
按No.214檢查表查證,有一條有符合,則該臺設備不得分。
計分公式:
實得分=12-不合格率×0.3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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