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德火災、爆炸毒性指標評價法是廣泛應用在石油化工行業火災、爆炸、毒性方面安全評價的方法。該法是在道化學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1974年英國帝國化學公司(ICI)蒙德部在對現有裝置和設計建設中裝置的危險性研究中,既肯定了道化學公司的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又在其定量評價基礎上對道三版做了重要的改進和擴充,增加了毒性的概念和計算,并發展了一些補償系數。蒙德法的評價要點是:劃分單元;確定各評價要素的危險值,包括物質系數、特殊物質危險系數、一般工藝危險系數、特殊工藝危險系數、數量危險系數布置危險系數和毒性危險系數;依據公式計算綜合危險指數、火災負荷指數、裝置內部爆炸指數、環境氣體爆炸指數、單元毒性指標、主毒性事故指標和總體危險性評分;單元的補償評價、確定補償系數,包括容器系統、工藝管理、安全態度、防火、物質隔離和滅火活動6個補償系數;計算補償后的火災負荷、裝置內部爆炸指標、環境氣體爆炸指標和總體危險性評分。 火災、爆炸毒性指標評價法的評價程序見下圖:
1974年,蒙德(Mond)部門通過現有裝置或計劃建設中的裝置危險性研究,作為總體研究的一部分,認為道化學公司的火災、爆炸指數法在工程設計的初始階段,對裝置潛在危險性評價具有相當意義。但是,當對道化學公司方法經過幾次試驗后,證實了用這種方法評價新設計項目潛在危險性時有必要在幾個方面進行擴充,并在蒙德部門的某些新項目中使用,根據對其使用性的討論和對多種火災、爆炸事故的分析,對廣大范圍的危險水平予以了擴充,其主要擴充如下:
(1)可對較廣范圍內的工程及儲存設備進行研究;
(2)包括了具有爆炸性的化學物質的使用管理;
(3)根據對事故案例的研究,考慮了對危險有相當影響的幾種特殊工藝 類型的危險性;
(4)采用了毒性的觀點
(5)為裝置的良好設計及管理、安全儀表控制系統發展了某些補償系數,對處于種種安全項目水平之下的裝置,可進行單元設備現實的危險度評價。
從理論上能看出,此法具有真正的安全高標準和能否適用于裝置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