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必須在人行道上行走。
多人同行時應注意避免三人以上并行而妨礙別人通行。
在沒有設置人行道的路段,行人應在非機動車道右側1米范圍內行走。
靠路邊行走,是指行人從路邊(左或右)算起的一人通行道路所需空間,徒手時為0.7米,手提物時為0.9米,行人在上述活動空間內行走時,車輛不應侵犯其安全通行空間。
如果道路因施工、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而暫時封閉或阻塞,行人要看清交通標志所指示的方向,改行其它路線,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行人在道路上還應注意不要從事與交通無關的活動,如不能在道路上進行滑板、滑旱冰等游戲活動,更不能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橫過道路守則
使用行人過街設施
橫過車行道,要走人行橫道、人行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等行人過街設施。沒有這些設施時應直行通過,不要斜穿或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要讓司機有足夠的時間發現行人后停車,保障行人安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按信號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道,須注意車輛,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人行橫道線
人行橫道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一般為斑馬紋狀。在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人行橫道線有時不劃斑馬線,僅采用兩條平行粗實線劃出人行橫道線的范圍,叫做平行線。斑馬線和平行線都是人行橫道線,是用來表示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
橫過交通繁忙的道路
當路上交通繁忙,車輛密集且車速較快,以致不能安全通過時,除非該處有人行橫道,否則不要橫過道路。如果車輛來往時密時疏,則應耐心等候,待車流較疏時才可通過,而不能在行行停停或緩慢行駛的車輛之間穿過。
在交通繁忙的路段一般都設置有人行道、車行道護欄,用以阻止行人過馬路,行人不能穿越或倚坐。行人如果強行穿越的話,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交通事故。
在天氣惡劣時橫過道路
在天氣惡劣時橫過道路要格外小心,特別是傾盆大雨或大霧時更要留神,因為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員較難看見行人,而行人也難看見附近車輛。行人應調整好雨具,看清路面情況,待沒有車輛駛近時才可橫過道路。
在晚間橫過道路
夜間步行時,要盡量選擇有路燈的地方橫過馬路。因為在夜間,車流量少,車速一般較快,同時駕駛人較難看見行人,而行人也難估計車輛的速度。
橫過馬路切忌遇車就退
過馬路途中若遇到有車輛駛近時,應按照當時的環境而停步、繼續盡快前行或退后,盡量要讓駕駛員知道自己的去向。可能的話利用劃分行車道的白線或路中央的分界線作為緊急停留的地方,切忌不看身后而直接后退,因為身后很可能有已經駛近或正在駛近的車輛,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您知道汽車多長距離才能停下來嗎?
在干爽的路面上,如果駕駛員注意力集中、剎車制及輪胎均性能良好,停車所需的最短距離為:時速30公里的車輛約為6米,時速60公里的車輛約為25米,時速80公里的車輛約為40米,時速100公里的車輛約為60米。如果駕駛員反應較慢,體倦、有病、或精神不集中,所需距離也大為增加;如果路面濕滑,制動器及輪胎性能欠佳,剎車距離便大為增加。您在過馬路時應參考以上數據,和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