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八項注意”
2007-03-14
來源:現代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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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是人力驅動、人力操縱和控制的交通工具,它的快慢、停走、轉向等狀況完全由人來調節和控制。自行車的行駛除了與道路條件、各種交通環境和自行車狀況有關外,主要受人的體力所支配。為了確保安全,要做到“八項注意”:
一、在生病或受到意外傷害后,身體不適可能影響到騎車安全時,盡量不要騎自行車;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二、在與機動車平行騎行時,要盡量與機動車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三、自行車應該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分車輛分道線的道路上,應緊靠道路右側行駛。
四、在騎車通過交叉路口時要遵守如下規則: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支路、干路無法區分時,自行車讓機動車先行;進入環行路口時,要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另外,騎車時千萬不要從不太引人注意的地方突然竄出,容易造成機動車駕駛員措手不及而導致交通事故。騎車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要遵守以下規則:綠燈亮時,準許通過,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的非機動車道內,沒有停止線的,要停在路口以外,不準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通過路口。
五、在騎自行車轉彎時,必須伸手示意,切不可突然猛拐。
六、騎自行車在慢車道正常行駛時,要注意避讓駛入慢車道的機動車。騎自行車從停著的汽車旁通過時,應十分留神,要按鈴并降低車速,發現情況及時捏閘。
七、避讓轉彎車輛。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說明汽車要轉彎了。這時,我們要注意不能靠車輛太近。此外,在騎車時,還要注意避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
八、在騎車通過公路與鐵路的平交道口時,要注意以下幾點:當遇有道口欄桿(欄門)關閉、音響器發生報警聲、紅燈亮時或看守道口人員示意停止行進時,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鐵軌五米以外;當遇有道口信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準通過;紅燈和綠燈同時熄滅時,要認真觀察,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即使報警器沒響,信號欄桿沒有放下,也應注意,因為有時可能是設備發生故障所致;在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下車了望,確認安全后再抓緊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