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委員會和一些地方、部門提出,浙江省自2000年起推行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對于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體系,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建議條例對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作出原則規定。
專家論證會上多數專家論證認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企業注冊安全主任制度屬于應當由國家統一規定的資格、資質制度,地方立法不能涉及。建議現有企業注冊安全主任納入到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管理。
考慮到浙江省五十人以下的企業多達四十多萬家,不可能每家企業都配備自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且,浙江省現有具有國家規定資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只有八百多名,遠遠不能滿足小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的需要,因此,建議增加一款,規定:“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或者具有相關專業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