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安監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嚴格依法行政,我局決定從2006年8月1日起,取消安全主任注冊制度,不再開展安全主任的注冊工作。但是,取消安全主任注冊制度,并非取消安全主任制度,各企業仍應按照規定配備安全主任,各區安監局對安全主任的監管工作仍然不能放松。今后,在進行相關行政許可或執法檢查工作時,如需審核或檢查企業安全主任配備情況,可直接查驗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主任資格證書》,不再查驗《企業安全主任注冊登記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