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是一種人們所不希望要的聲音。它經常影響著人們的情緒和健康,干擾人們的工作、學習和正常生活。
職業噪聲危害
長期工作在高噪聲環境下而又沒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護措施,必將導致永久性的無可挽回的聽力損失,甚至導致嚴重的職業性耳聾。國內外現都已把職業性耳聾列為重要的職業病之一。強噪聲除了可導致耳聾外,還會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以及生殖機能等產生不良的影響,特別強烈的噪聲還可導致神經失常、休克、甚至危及生命。由于噪聲易造成心理恐懼以及對報警信號的遮蔽,它常常又是造成工傷死亡事故的重要配合因素。
患有職業性耳聾的工人在工作中很難很好地與別人交換意見,以致影響工作效率。在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動中,無法很好地同自己的親人或朋友交流思想感情,更無法欣賞美妙的音樂、戲曲,特別是到了晚年,這種情況更為嚴重。在這種心情的支配下,將對自己的生活造成非常大的痛苦。
噪聲控制與防護
一般來說,采用工程控制措施或個人防護措施,將人們實際接受的噪聲控制在85dB(A)以下(按接噪時間每工作日8小時計),噪聲對聽力所產生的影響就很小了。與此同時,噪聲對健康的其他方面的影響也將大大減弱。因此,職業噪聲危害的控制往往總是與聽力保護工作緊密聯系在一起。為了有效控制職業噪聲的危害,近年來工業發達國家在完善法規,執行聽力保護計劃,加強監察,研究開發低噪聲產品,噪聲控制新技術以及高性能護耳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顯著的進展。
有關噪聲標準法規,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工業比較發達的國家,已趨于完善并得到嚴格執行。當前有些國家規定職業噪聲暴露標準為8小時等效連續A聲級90dB,但多數國家規定為85dB(A),總的趨勢是要過渡到85dB(A)。但不管是規定90dB(A)或85dB(A),對噪聲超過85dB(A)的生產場所都要求對工人定期進行聽力檢查,發給工人護耳器,告訴工人所在工作場所的噪聲級和工人聽力檢查結果,對工人定期進行教育培訓等,以預防職業噪聲造成的危害。由于在噪聲方面有法規標準要求,對職業性耳聾的賠償也有明確的規定,執行又比較嚴格,職工自我保護意識相對也比較高,因而職業噪聲危害問題基本得到了控制。
控制防護的技術途徑
控制職業噪聲危害的技術途徑主要有三:一是控制噪聲源;二是在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三是采取個人防護措施;如佩戴護耳器等。我國噪聲控制方面的研究工作大約從上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至今已有50多年的歷史。傳統的噪聲控制工程方法,如吸聲、隔聲、消聲、隔振、阻尼降噪等方法已被相當多的人所熟悉,并應用于實際工作中,解決了不少實際噪聲問題。同時氣流噪聲和機械撞擊性噪聲的控制技術,也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各類噪聲問題的控制手段現已大體具備,就總體水平來說,我國噪聲控制技術同國外并無多大差別。
對某一具體的噪聲問題而言,采用何種方法來解決,要看實際情況而定。一般來說,在經濟條件許可和技術水平可行的情況下,應鼓勵優先考慮采取工程措施,從聲源或傳播路徑上來降低生產場所的噪聲。但是,尚有許多場所目前還不可能采用聲源降噪或聲傳播路徑的措施,這些場所應及時采用個人防護措施來控制噪聲的危害。再如,有些車間的機械設備或管道很多、很復雜,而受噪聲影響的操作工人卻較少,這種情況下,暫時考慮使用個人防護的辦法來解決噪聲問題要經濟很多。另外,還有些地方雖然在聲源上或聲傳播路徑上采取了一定的降噪措施,但噪聲級仍未能降到85dB(A)或90dB(A)以下,其所遺留的問題應當借助護耳器來補充解決。
在控制職業噪聲危害方面,護耳器目前在世界范圍內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使用面很廣。即使在業余活動的場合,只要有強噪聲存在,護耳器也可大派用場。使用護耳器是一種既簡便又經濟的辦法。國外有關噪聲的法規標準一般都明文規定:在噪聲達到或超過90dB(A)的場合,工人必須使用護耳器;任何人(包括工廠的上司、來廠參觀的貴賓)只要進入該場所,也都必須戴上護耳器;對那些對噪聲較敏感的工人,即使在85dB(A)至90dB(A)的環境下工作,也必須使用護耳器。護耳器主要包括耳塞與耳罩。目前在國外較為流行使用的是一種慢回彈泡沫塑料耳塞。這種耳塞具有隔聲值高、佩戴舒適簡便等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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