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邊洞口應分層或分段驗收。
1.五臨邊:陽臺周邊、屋面周邊、樓層周邊、上下跑道、斜通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
(1)基坑的周邊、尚未安裝欄板的陽臺與卸料平臺的周邊、樓層周邊、屋面周邊、樓梯跑道的側邊均應搭設防護欄桿。護身欄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搭設高度除卸料平臺為1.5m外,其余均不得小于1.2m,下桿離地0.6m,橫桿大于2m時,必須加設欄桿柱,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網封閉,下口封嚴。
(2)分層施工的樓梯口和梯段邊及休息平臺處,搭設鋼筋焊接的防護欄桿,頂層樓梯口隨工程結構進度安裝正式防護欄桿。回轉式樓梯間支設首層水平網,每隔四層(不超過10m)設一道水平安全網。樓梯通道保證有足夠的照明。
(3)屋面檐口等處在外腳手架未拆除前,必須搭設臨邊防護。外腳手架拆除后,臨邊防護必須搭設防護欄桿,高出屋面不小于1.2m,綁兩道護身欄桿,并用密目安全網封嚴。
(4)外用電梯、龍門架等與建筑物相連的通道的兩側邊,必須設防護欄桿;龍門架首層設置壓桿式防護門。地面通道必須設安全防護棚。
(5)外用電梯進出料平臺除兩側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外,每樓層的進出料平臺口處必須設上下提拉式金屬定型防護門(做配重),防擴門閉合狀態下,高度不小于1.5m,用不小于φ16的鋼筋或鋼管做導軌(涂紅白相間的警示標志),防護門必須固定牢固,防護門的四周鋼筋應用不小于φ16的鋼筋制作,防護門外側距電梯出料門不得小于300mm。
(6)人員進出電梯,都必須把防護門拉至底部,電梯司機要對此進行監控。
2.梁、柱、板等作業面的防護
(1)梁、柱腳手架間距不得大于1.8m,必須加掃地桿,操作層設1.2m高的防護欄桿,作業面滿鋪腳手板,腳手板必須綁扎固定。
(2)操作層上不得集中堆放材料,不得將模板等重物堆于外架上。不得將模板支撐直接撐到外架上。
(3)梁兩側必須保證有操作平臺,滿鋪腳手板并綁扎牢固,加1.2m高兩道防護欄桿。
(4)搭設的柱腳手架每步高度不大于1.8m,且加斜撐,操作層滿鋪腳手板并綁扎牢固,防護高度不小于1.2m,設置1.2m高的兩道防護欄桿。
(5)2m以上的柱架子必須設置人員上下的爬梯。
(6)各種架子防護高度必須高于作業面12m。樓層周邊必須設兩道防護,并立掛密目安全網封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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